当前我国法官责任追究主体研究开题报告
2020-04-18 20:40:07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一、研究背景 2009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确立了法官因违反法律、法规的政纪责任,旨在促进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司法的公正、高效、廉洁。
2016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宣布在省一级(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旨在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法官惩戒制度,追究法官的违法审判责任,即惩戒责任。
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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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研究问题 (一)当前我国法官责任的追究主体 (二)当前我国法官责任追究主体存在的问题 (三)对当前我国法官责任追究主体的改革建议 二、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根据本研究课题,利用网络数据和资源,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上搜集相关资料和信息。
通过阅读、分析核心期刊的文献资料,了解和掌握法官责任追究主体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建议。
(二)对比分析法:通过对国内外相关制度的分析比较,总结其内容和特点,分析各方的优势和劣势,为我国法官责任制改革提供多样化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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