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21 16:29:34
(1)研究目的:
1.通过选题、讨论、论文写作的机会扩充专业知识,并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实证研究的科学态度。 2.通过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关注国内外消费者反悔权理论研究的发展情况,使论文内容具有实际意义。 3.通过对欧美等国家反悔权相关制度的对比,结合我国目前消费者反悔权在买卖活动中的实践情况,从消费者反悔权存在的价值依据、法律属性等方面分析消费者反悔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适用范围、救济途径等进行构建,望能够推进这一领域的研究水平。
(2)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法学学者、专家对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研究大多以期刊、文章的形式出现,而涉及该制度的外文著作则以消费者保护法的某一领域或民法的某些章节呈现。就国外对该制度的研究可分为一下几个方面:
1、有侧重于某一特定交易领域对反悔权的研究;(1)在上门推销领域研究该制度的代表性学者有圣地亚哥大学的Rodolpho Sandoval教授、斯坦福大学的Byron D.Sher教授等。(2)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则专门在金融服务领域进行研究。在远距离销售领域研究该制度的学者比较多,例如英国Warwick大学的John Dickie,它以评析现行的欧盟关于保护远程销售中的消费者方面的指令为背景,分析了指令中有关该制度和订立合同前后的信息条款。(3)哈佛大学的J.Asker教授则在拍卖领域设立模型研究对制度的引入对拍卖人和出卖人的影响。
2、有倾向于某一地域、区域的反悔权法规为视角,研究该制度的立法积极性和局限性,并提出建议。(1)如Mitchell,Colmon S.教授对密西西比州冷却期制度的研究,他指出虽然密西西比州的法案赋予了消费者更多的保护,但该法案仍然存在三个方面的缺陷,即对可支付的分期付款的界定,对消费者形式取消权方面的条款歧视及法案未能提供告知消费者该权利的有效方式。(2)再如法律界人士Ross,Richard R.对伊利斯诺州法规的研究,他认为伊利斯诺州3天的冷却期条款提供给消费者一个不需要外界的强制力即可取消合同的权利,保护免受上门推销领域的高压销售滋扰。同时他也指出单靠该条款本身不能提供充分而全面的保护。
3、从其产生的原因、依据和具体内容着手研究的外国学者较多,成果也较为丰富。(1)Sher教授和Clarke教授认为其实施的原因是它能够中和或能低效高压的销售策略,并让消费者摆脱欺骗性的销售合同,这一观点也被认为是英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莫罗尼委员会和美国许多州立法机构支持该制度纳入法律的理由。(2)也有学者从行为经济学角度解释原因,比如McAuley和Weaholland学者,他们观察到消费者往往在情绪高涨的时候做出购买的决定,而在冷静或是理性时则是拒绝购买的。因此设置该制度可以让缺乏理性的消费者重新审视决定,并让他们有机会进行理性的思考避免冲动。(3)该制度对经营者来说是一种天然的引诱物,对经营者来说是一种激励机制。Pamaria Pekaiti是该观点的支持者,其可以使经营者通过价格机制披露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信息。从而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真实的信息交换,逆向选择和质量低劣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二、国内研究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