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死亡险中道德风险的法律规制文献综述
2020-04-24 11:30:27
一、研究背景 2018年年末,”天津男子涉嫌普吉岛杀妻骗保”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普吉岛酒店杀害妻子之前,已陆续为妻子购买多份保险,保险金额超千万元,而受益人是他自己。
这使得死亡保险道德危险的规制这个旧问题,又重新引起了我的关注。
道德风险是伴随保险业的产生而出现的,是难以消灭的。
但是由于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命的存续与否为保险标的,涉及被保险人的人格尊严及人身安全,对死亡保险中道德风险进行严格的法律规制,对风险的控制和避免此类惨案的再次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现状 虽然”死亡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规制”这个问题已经不是一个比较新的问题,但是这方面的具体研究还不是很多。
最为常见的道德危险,一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谋取保险金而故意制造事故,使得保险标的收到损害。
另一种情况是,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被保险人对风险疏于防范,致使保险事故的发生。
也有学者认为在保险市场上,广义道德危险存在的主体非常广泛,不仅仅存在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道德风险,同样也存在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可以说只要有保险制度的存在,就有道德危险存在的机会。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