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邻接权认定开题报告
2020-04-26 12:47:48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研究背景
自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正式提出”人工智能”概念以来,人工智能正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社会及其政治经济形态。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仅在社会生活多方面提出了需要法律回应的新问题,也形成了法律本身变革的推动力。目前,学界对人工智能人格权的研究集中于伦理、哲学和法律三重维度,但伦理视角和哲学维度的探讨终归还是要落实到法律层面的实践,并要考虑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
由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创意作品由非人类作者的人工智能生成,计算机算法和会学习的机器已经成为创造力的新来源。然而,由于法律的固有滞后性,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字、音乐和绘画等内容对现有法律提出了各种挑战。面对人工智能对现有法律带来的挑战,多国政府都在尝试人工智能的立法,以适应已经来临的人工智能时代,而中国这方面的立法还没有进入过立法初始的程序。对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所引发的权利归属问题,现在主要还是集中在法学界的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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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拟解决的问题
1.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具有作品的属性;
2.智能作品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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