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29 15:19:30
关于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意义
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体现了中央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成为国家的大政方针,人们对于体育赛事的关注程度也不断提高。
然而现实中存在大量的体育赛事类节目侵权和盗版行为,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下,许多网站未经权利人授权便在网络中提供体育赛事节目的直播、点播服务,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阻碍了体育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强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保护。
现阶段,我国对体育赛事节目的知识产权研究和保护还显得不足,既有立法方面的原因,也与学术界对体育赛事直播的性质及保护模式存有分歧有关。体育赛事节目属于影视作品还是录像制品,通过互联网直播体育赛事节目是否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范畴,不当使用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应当依据著作权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救济,这些问题需要予以分析解决。
从体育赛事转播权动辄几十亿的成交价可以看到,体育赛事节目直播已经形成一个巨大的商业市场,相关的各类纠纷也越来越多。国内关于体育赛事直播的既有案例中,有的将体育赛事节目认定为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予以保护,有的认定为录像制品并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救济,还有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处理。体育知识产权是我国知识产权的新兴学科,建立在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的大背景下,需与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各部门学科形成网络。目前,体育事业中的智力成果的保护存在着众多的问题,研究我国体育知识产权保护是极具现实意义的。
国外学者对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集中于关于赛事隐性营销的研究,其中主要围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赛事,如奥运会、世界杯、国际五大足球联赛等展开的。主要研究了隐性营销对于大型赛事的危害以及解决的方法。国外学者对于赛事特许商品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较多的集中于研究如何制定优秀的商品销售的营销战略上,而对于运动员形象权的研究则集中于不同法律体系对于形象权的保护情况
我国国内学者对于赛事隐性行为的研究也主要是围绕大型体育赛事展开讨论的,重点在于研究隐性营销的市场行为表现及发生原因,除了研究赛事隐性营销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包括赛事特许商品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运动员形象权的知识产权保护,上述研究主要的研究对象一般是奥运会、青奥会等大型体育赛事,此类赛事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就。但针对我国一直大力发展本土赛事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仍然处在空白阶段。
我选择这个毕业论文题目,主要是基于保障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以及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发展方面的考虑。希望在分析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及其原因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做法,提出若干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有所助益。
{title}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title}主要内容
本选题以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为中心,首先将界定体育赛事的概念、特点并概述体育赛事的财产属性;接着介绍判断并研究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侵权类型,分析我国体育赛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以及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然后选取经典外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考察对象,有选择的研究他们在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以及其在保护方面的具体做法;最后,有针对性提出进一步完善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路径基本内容及目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