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恶意诉讼及其法律规制开题报告
2020-04-29 19:05:17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人们逐步适应了运用诉讼的方式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但是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践中,恶意诉讼的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恶意诉讼”在各类滥诉案件中属于最恶劣也最严重的一种诉讼行为,恶意诉讼的增加不但消耗司法资源,更严重的损害司法公信力。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前,无论是在我国民事实体法还是相关程序法中,立法层面都未对恶意诉讼作出明确的规制。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首次对恶意诉讼进行了规制,然而这种规制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且其自身尚存在很大的完善余地。只凭借程序法规制并不能够对恶意诉讼这样一个庞杂的问题起到有效的遏制,因此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对恶意诉讼行为进行规制无疑是必要的。现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探究民事诉讼中的恶意诉讼行为的本质,并在此基础上从实体法和程序法层面提出可行的规制途径。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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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拟解决的问题
首先在综合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恶意诉讼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
其次分析我国学界对恶意诉讼的不同学说并比较其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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