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务派遣中的退回机制开题报告
2020-05-02 18:29:2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一、研究背景 劳务派遣作为起源于美国又被国外大量运用的一种劳动力的运作模式,起到了高效使用人力资源、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积极作用。
劳务派遣的用工主体有三方: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以及劳动者。
现实中劳动者从实际工作的单位退回到原聘用单位,以及退回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系列过程,是劳资博弈最为激烈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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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在该课题的研究过程中,拟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约定退回的法律效力问题,立法上没有肯定退回的效力,理论上也存在争议,如何界定劳动法范畴内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权利限度。
二是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效力问题以及对于以”严重”违规辞退员工的认定难题,对于规章制度有”三性”的标准,规章合理性的认定,实践中难以得出统一的界定,而严重”违规”又缺少硬性的标准。
三是现行立法对违法退回的法定责任与承担方式规范不清,劳动者在自身利益受损后无法及时得到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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