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举告制度探析开题报告
2020-02-18 12:40:0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法律往往来源于不断发展的社会关系,宋代处于中国封建历史矛盾的高发期,府第被盗却无法破案、官吏贪赃事件频出、统治阶级恐惧叛乱,在这种种背景之下,宋代的举告制度才逐渐得以完善。举告是指除被害人或其亲属外的其他案件知情者向官府检举、揭发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帮助宋代统治者更快地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地维持社会秩序,因此得到统治者的支持和鼓励,在原有继承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宋代对于举告法的制定及其推广、举告内容、举告主体以及举告形式等多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基于对唐代告奸法的继承,举告制度对于告奸范围、特定民众的告举资格、告奸义务的履行条件和告奸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告赏鼓励的方式。其对于举告内容的扩充,小至门户被盗、大至宋王朝与边境少数民族之间的贸易往来,宋代统治者都运用了举告制来解决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取得了一系列有效的成果。
现代社会对公务协助的规定并不完善,对其运用上也更多地依赖其技术性方面的作用,因此,加强其伦理性的融合对现代法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基本内容
宋代举告制度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时期,我国目前的公务协助法制也存在不足之处。本文从举告制度的起源出发,围绕宋代举告制度的内容、范围、限制等方面进行展开,并对现行公务协助技术性和伦理性的融合提出建议。
论文的基本内容包括: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2019.1.1-1.18,收集资料,确定选题
2019.1.19-3.5,撰写开题报告,修改并提交给指导老师
2019.3.6-3.20,进行开题答辩,修改并提交开题报告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邵书平.从连坐、奖励告奸到亲亲相隐——公务协助义务从技术性向伦理性的转变[j].理论界,2012(07):131-133.
[2]龚先砦.中国古代公务协助义务探析——立足古代告奸法技术性与伦理性的考察[j].湖北社会科学,2013(05):94-99.
[3]王艳.举告奖励:宋朝对职务犯罪的抑制措施[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1(04):10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