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媒企业著作权评估研究 --以华谊兄弟为例文献综述
2020-04-15 17:29:41
1.1研究目的
我国与著作权价值相关的评估研究刚刚起步,文化传媒企业著作权价值的实务评估还处于初级阶段。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文化传媒企业著作权的交易更加频繁,合理评估文化传媒企业著作权的价值尤为重要。在评估方法方面,大多数釆用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常借鉴参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评估方法,然而不能考虑到文化传媒企业著作权的价值特性及影响因素。所以,本文使用收益法对文化传媒企业著作权价值进行了专门研究分析,希望能提高我国文化传媒企业著作权评估质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文化传媒企业的发展。
1.2研究意义1.2.1理论意义
从理论上看,本文在评估理论的内涵方面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丰富我国资产评估理论的基础。文化传媒企业的“轻资产”特征,对其著作权评估时需要对传统的评估方法进行改进。本文以收益法为基础,考虑公司未来的潜在价值,对超额收益进行计算,更准确求出公司的著作权价值,进一步完善评估理论。同时,也有利于丰富评估准则,因此值得对华谊兄弟进行著作权价值评估的研究专门进行探讨。
1.2.2现实意义从现实中看,本文能为目前得评估问题提供新的解决途径,为著作权评估委托方提供相对合理的评估结果,帮助委托方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客观合理的经济活动决策。华谊兄弟身处竞争激烈影视行业中,当前影视娱乐受到热切追求,市场和大众对内容的创新要求极高。与传统公司的区别是,其无形资产比率更高,整体运营过程都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研究华谊兄弟著作权价值评估方法、做好文化传媒企业的价值评估工作,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借鉴;与此同时,目前文化传媒企业的作品经常遭到侵犯,合理的著作权价值评估有利于打击侵权和盗版行为。
总而言之,本文对文化传媒企业著作权价值研究方法可以扩展到无形资产其他权利的评估方法,这种方法不仅具有普适性,而且具有针对性。
1.3国内外文献综述(1)国外关于著作权及其价值评估的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笔者搜集国外有关文化传媒企业著作权价值评估资料是发现相关文献有限,本文进行文献梳理时主要著作权和著作权的价值方面考虑。
研究著作权方面。Landes William M.amp; Posner Richard A建立以著作权范围和著作权期限为主的版权模型。Richard Razgatis Richar.在其著作中探讨著作权价值的影响因素包括内在质量、市场因素、法律因素、竞争因素等方面[1]。Stan J. Liebowitz Stan.认为著作权所有权利中最重要的是复印权[2]。
研究著作权价值评估方面。美国无形资产评估之父Gordon V.SmithGordon ,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研究。综合分析了各种评价方法在知识产权评价中的适用性,指出最合适评价知识产权的方法是收益法。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研究, 出现在Ariel Pakes的专题研究中。他认为,知识产权侵权对知识产权所有者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不能单纯使用传统的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评估[3]。
1.2.2 国内研究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