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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下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5 18:03:09  

1.目的及意义

1.1 研究目的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2017年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来看,证券账户资产量低于50万元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占比75.1%,受访投资者证券平均账户资产量为53.9万元。结合2016年数据分析,中小投资者占比下降约2个百分点,投资者证券平均账户资产量较上年增长2.5万元。中小投资者比例有所降低,平均证券账户资产量显著增加。中小投资者的有效参与是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但其处于资金、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例如长航油运、长生等强制退市,绿大地财务造假,万家文化证券虚假陈述,众多中小投资者被表面的繁荣所鼓舞,盲目跟风买入,最终血本无归。

事实上,这些散户投资者占有股份的大多数,虽然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但是又非常的松散。这也是在上市公司退市等案件中,中小投资者成为最大受害者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古语有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此,保护众多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良性运转。本文希望基于财务理论基础,从多角度出发,通过对侵害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案例研究,发现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

1.2 研究意义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已经初步构建,诸如《公司法》、《证券法》,投资者保护都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此外,证监会还成立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它可以公益性地持有股票,以投资者身份,代表中小投资者进行起诉,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自身也在努力增强知识储备。但是现阶段资本市场民事侵权案件隐蔽性强、周期长、成本高、案件复杂,我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事前预防性保护与事后救济性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制度也待完善,投资者权利的行使机制仍需细化,证券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及主体资格的确定不够明确,对资本市场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者的处罚过轻、威慑不足。相比于国外发达国家完备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体系,我国还仍有诸多不足。

从理论意义来看,一是本文将从国内法律体系的角度分析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诸多具体措施,同时借鉴国外的法律机制,更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二是今年正值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在这四十年中,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也促使我们资本市场不断繁荣与强大,但随着上市公司不断的走出国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行为越来越复杂,经济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对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的探讨,更能规范我国资本市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从现实意义来看,中小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中总体占比高。若中小股东权益未能得到切实保护,则该公司股票将难得到投资者青睐,从而对公司价值产生影响。因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完备程度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价值。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问题由来已久。进入20世纪,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经济学家、法学家对证券投资者保护问题的关注增多。国内外关于上市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其中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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