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及启示—以雅百特公司为例毕业论文
2020-02-15 11:57:05
摘 要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是阻碍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内外财务舞弊案例屡见不鲜,手段更是多种多样。虽然国内对于财务舞弊的研究有很多,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治的形势仍不乐观。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舞弊行为深度剖析,提出舞弊防治意见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性有重要意义。面对现实情况,我国财务舞弊防治依然存在很多漏洞,我国在反财务舞弊的道路上任重道远。
本文基于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对雅百特案件舞弊成因、手段及对策进行研究。首先,基于国内外研究现状撰写文献综述,介绍了财务舞弊的相关概念及基本理论。其次,运用GONE理论对雅百特财务舞弊动因进行分析;在财务舞弊手段分析中,不仅使用传统方法分析,也对财务报表上异常的财务数据进行数据分析。最后,针对雅百特案例研究提出舞弊防范与治理意见。雅百特舞弊与雅百特不合理的股权与治理结构,审计的独立性缺失及监管制度不完善有关。因此,本文从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监管部门对雅百特案件提出财务舞弊防治意见。
本文相对于其他有关财务舞弊案例的研究,在案例分析中融入了财务数据分析,启示也更加具有针对性。当然,本文也存在不足,本文选取了单个案例进行研究,舞弊治理意见也针对雅百特案件提出,因此难免有所偏颇。后续研究可以针对新型案例建模分析,总结案件的一般性与特殊性,为舞弊治理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雅百特; 财务舞弊; GONE理论
Abstract
Financial fraud of listed companies is an important factor hindering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 market, domestic and foreign financial fraud cases are common, the means are more diverse. Although there are many domestic research on financial fraud, but also achieved some results, but the form of financial frau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listed companies is still not optimistic. Therefore, the deep analysis of fraud behavior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and put forward the opinion of frau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maintain the operation of capital market. Based on the reality, there are still many loopholes i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financial fraud in China.
Based on the literature research method and case analysis method, this thesis studies the causes, mean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financial fraud of Ya Baite. Firstly, based on the research status at home and abroad to write a literature review, the related concepts and basic theories of financial fraud are introduced. Secondly, using GONE theory to analyze the motivation of Accor's financial fraud, in the analysis of financial fraud means, not only using the traditional method analysis, but also the data analysis of the abnormal financial data o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Finally, in view of the Accor case study, the indecent fraud and the unreasonable equity and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Accor, the lack of independence of audit and the imperfection of the supervision system are related. Therefore, this article from the enterprise, the accounting firm and the supervision department to the Accor case to put forward the financial frau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pinion.
Compared with other studies on financial fraud cases, this thesis incorporates financial data analysis into the analysis. Of course, there are shortcomings in this thesis, this article selected a single case for research, fraud governance views also on the Accor case, so it is inevitable to be biased. The follow-up research can be based on the new case modeling analysis, summarize the general and particularity of the case, and provide a new way of thinking for the fraud management.
Key Words: Ya Baite; Financial fraud; GONE Theory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1章 绪论 1
1.1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1
1.1.1 研究目的 1
1.1.2 研究意义 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2
1.2.1 国外研究现状 2
1.2.2 国内研究现状 3
1.2.3 文献综述 4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4
1.3.1 研究内容 4
1.3.2 研究方法 5
第2章 财务舞弊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6
2.1 财务舞弊相关概念及基本特征 6
2.1.1 财务舞弊的概念 6
2.1.2 财务舞弊的基本特征 6
2.2 财务舞弊的基本理论 6
2.2.1 冰山理论 7
2.2.2 舞弊三角理论 7
2.2.3 GONE理论 7
2.2.4 舞弊风险因子理论 7
第3章 雅百特财务舞弊案例介绍与分析 9
3.1 雅百特公司介绍 9
3.2 雅百特财务舞弊案例背景及过程 9
3.2.1 雅百特财务舞弊案例背景描述 9
3.2.2 雅百特财务舞弊案例过程描述 10
3.3 雅百特财务舞弊手段分析 10
3.3.1 虚造境外工程项目 10
3.3.2 虚构建材出口贸易 11
3.3.3 虚构国内建材贸易 11
3.3.4雅百特财务舞弊数据分析 11
3.4 雅百特财务舞弊动因分析 14
3.4.1 贪婪 14
3.4.2 机会 14
3.4.3需要 16
3.4.4 暴露 16
第4章 雅百特财务舞弊案例的启示 17
4.1 完善公司内部体制 17
4.1.1 防止内部舞弊机会 17
4.1.2 制定正确的战略目标 18
4.1.3 践行诚信理念 18
4.2 监管部门完善制度 19
4.2.1 完善监管机制 19
4.2.2 加大舞弊惩罚力度 19
4.2.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19
4.3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及执业人员职业素养 20
4.3.1 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20
4.3.2 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 20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21
5.1 研究结论 21
5.2 研究展望 21
参考文献 22
致 谢 23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目的
伴随资本市场的创立及发展,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化,舞弊行为的发生也更加频繁。财务舞弊不仅对资本市场运作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威胁。随着互联网发展,信息传播加快,上市公司舞弊报道也层出不穷,社会舆论下,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及监管部门失去信任,这将影响力资本市场的稳定性。投资者因为无法获取真实且公允的财务信息而做出错误的决策,这导致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失去信任,对资本市场发展产生阻碍。基于现实情况,加快建立上市公司舞弊防范与治理机制显得十分重要。
我国相较于西方发展国家,资本市场起步较晚,虽然为了加强监管出台了相关法律和政策,但在落实时仍然存在很多缺陷,这给了上市公司可趁之机实施舞弊行为,舞弊行为频繁发生。证监会每年曝光都会有数家舞弊的上市公司,如欣泰电气、金亚科技、万福生科及雅百特等。这些舞弊案件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更阻碍了资本市场发展。因此,需要对财务舞弊进行有意识的防范与治理。
面对现实情况,我国研究者需要对财务舞弊行为进行深度剖析,分析其手段与成因,有针对性地向企业内部、会计师事务所、监管部门提出有效反舞弊措施。本文对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雅百特”)舞弊案件进行深度研究,分析其舞弊手段,结合GONE理论对动因进行剖析,并从雅百特案件提出舞弊防治措施,期望为财务舞弊研究贡献力量。
1.1.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有助于健全反财务舞弊系统
通过对财务舞弊实证的研究,总结其财务舞弊动因及手段,由特殊到一般,从中吸取经验,帮助我们有效识别财务舞弊。这有利于我们针对现有的财务舞弊手段,提出有效的措施来防止财务舞弊,从而建立健全反财务舞弊系统。
有利于完善审计准则与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代替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确认公司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公允性。然而很多公司财务舞弊的发生并非由会计事务所发现,而是个人举报等。一方面,由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舞弊手段越来越复杂,即使执行完善的审计程序也不能发现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缺失。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养,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及准则,对监管体系的完善有着很大作用。
(2)实践意义
有助于投资者正确决策
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信息来源,上市公司违规披露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做出错误决策,极大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对舞弊案例深度剖析,提出舞弊防治措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真实、及时的公开披露,帮助投资者正确决策,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有助于加强监管部门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针对舞弊案例研究提出舞弊防治措施,有利于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可以对上市公司起到警醒作用,督促公司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约束力,减少财务舞弊的发生;提高公众对监管部门的信任,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国外财务舞弊动因研究
国外对于舞弊动因研究主要基于四个基本理论:冰山理论、舞弊三角理论、GONE理论及风险因子理论,第2章将做详细阐述,本节对此不作详细论述。
弗洛伊德(1895)首次提出冰山理论,由G·杰克·波罗格纳和罗伯特·J·林德奎斯进一步引入管理学内容,它从行为与结构来分析舞弊动因。
劳伦斯·索耶最早研究舞弊因子学认为舞弊产生的三个必要条件是异常需要、自我合理化、机会,史蒂文·阿伯雷齐特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
伯洛格纳(1993)基于“经济人”假设提出GONE理论,它认为舞弊动因是人性的自私与贪婪。
伯洛格那等人基于舞弊GONE理论研究形成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它将舞弊动因分为个别风险和一般风险因子,当风险因子组合,被认为对舞弊者有利时,会发生舞弊行为。
(2)国外财务舞弊手段研究
Worthy(1984)发现,公司常通过伪造收入和费用确认的会计期间、擅自变更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等调节它的利润[1]。
Beasley et al.(1999)对1987年至1997年300家舞弊案例统计分析发现,典型的报表舞弊手段是虚构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高估资产[2]。
雅培等人(2002)在对舞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研究过程中,发现公司内部审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是判断公司是否财务舞弊的一个重要依据。
艾伯伦奇特(2005)认为财务舞弊手段有三种,分别为利用收入和存货舞弊;资产、负债及未充分对外披露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舞弊。
Zabihollah Rezaee(2005)运用CRIME中的互动因素对财务报表舞弊研究,认为财务舞弊是管理层有意或无意不作为的结果,通常通过虚构事项、提前或延后事项确认日期来实施舞弊[3]。
Feng Mei et al.(2011)对CFO舞弊动因研究中,存在股权激励的公司,CEO拥有更高的股权激励及更大的权力。CFO屈服于CEO的压力参与舞弊,而非从股权激励中寻求直接的个人经济利益[4]。
Roger Buckl et al.(2017)对财务舞弊研究中发现,舞弊公司受到的监管压力更大。当企业遇到财务困难时,为了保持融资资格,公司可能会通过舞弊行为以表现出“良好”的表现。舞弊案件的集中持股比非舞弊案件更为集中,国有企业在集团之间差别不大[5]。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国内财务舞弊动因研究
林长泉等(2000)指出,我国公司存在严重的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来操纵利润的现象。管理层操纵利润的动机是为了实现管理层自身效用最大化或管理层与大股东等组成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6]。
刘立国等(2003)对公司治理会计信息质量实证研究,发现财务报告舞弊与股权结构和董事会有关。股权中法人股较高或董事会中内部董事人数较多容都会增大舞弊发生的可能性[7]。
雷又生等(2004)在对舞弊的道德层面分析时发现,在职业道德缺失,且缺乏有力道德规范引导的情况下,会加大会计行为者的舞弊可能性。当管理层的收入与公司当前的收益相关时,管理层为了更高的报酬,增大了财务舞弊发生的机率[8]。
韦华等(2012)基于三角理论分析中认为缺乏外部监督管理和外部环境对管理层道德缺失有重大影响;而资本市场竞争加剧,更大的融资压力也将促使公司财务舞弊的发生[9]。
梅丹(2016)运用统计描述与数量分析的方法对2006年到2015年50家制造业上市公司舞弊现状及特点分析中认为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更容易舞弊。它发现我国制造业财务舞弊动机包括:取得上市资格或再融资资格、隐瞒业绩下降或亏损状态及操纵股价套现[10]。
陈艳(2017)选取2006年到2015年非金融上市公司作为舞弊样本分析时发现,舞弊倾向与 CEO权力强度和内在心理因素有关。CEO权力强度越大舞弊倾向越明显,而CEO的过度自信心理加强这种关系。这种关系在国有企业更加明显 [11]。
(2)国内财务舞弊手段研究
黄世忠(2006)在上市公司报表粉饰新手段中指出,2000年以前,上市公司报表舞弊手段主要是虚增或虚构销售收入、低估期间费用、虚增资产及利用往来款调节利润;舞弊新手段包括:会计差错调整、关联方交易非关联化及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整利润[12]。
岳殿民等(2009)对我国上市公司舞弊分析时认为,上市公司舞弊应分为信息违规披露与财务报表舞弊。违规披露主要手段是不完整的披露,比如故意隐瞒不披露本该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事项和担保质押资产等。财务报表舞弊手段主要是虚增净资产或利润,上市公司偏好虚增利润实施舞弊行为[13]。
王礼东(2013)经过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常用的财务舞弊手段有虚增固定资产,包括多计固定资产和少计提折旧;虚增成本和虚减负债;不合规的确认收入。
李克亮(2018)在对九好集团舞弊案例研究中发现,当代,财务舞弊更加趋向专业化、隐秘化,并向“互联网 ”领域蔓延。
1.2.3 文献综述
综上,国外对于财务舞弊动因主要基于四个理论,分别为:冰山理论,财务舞弊三角理论,GONE理论及舞弊因子理论。对于财务舞弊手段的研究发现,公司通过高估资产收入和利润,变更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隐瞒披露来实施舞弊行为。
国内对于财务舞弊动因的研究都是基于国外理论基础上,从我国资本市场情况出发对公司舞弊实证进行研究分析,发现公司舞弊动因大都是公司压力或利益驱使,管理层权力强度大的公司财务舞弊倾向更加明显。国内对于财务舞弊手段研究手段包括虚增或虚减报表项目,虚构交易及违规披露。
综上,国内外关于舞弊动因的理论基本基于四个基本理论。对于舞弊手段研究,国内外基本趋同。国内外对于财务舞弊研究依然不够充分,应重视在该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