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规范的构成及其规制——以射阳县为例开题报告
2020-05-23 16:22:2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随着国家现代化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中,我国社会结构也日趋分化,社会利益日趋多元,社会问题日趋复杂。在”新转型”期间,社会人口结构、分层结构、规范结构等均发生一定程度上的结构性变化,从而产生新的一系列治理困境和法治危机。而此时,道德由于其先天的”非强制性”在处理新问题时的显示出”疲软”状态,而法律由于其”滞后性”在面对新问题时存在一定的规制盲点和局限,所以,单纯依靠道德和法律已经不能很好解决当今社会所暴露出来的新问题。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这些新问题?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那么,将社会的问题回归于源头,让社会来自我调节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所以,利用科学的社会规范来指导和调节人们的言行,从而可以很好的解决矛盾,使社会生活和谐可持续发展。
社会规范一般包括禁忌、风俗习惯、道德、纪律、法律等等。禁忌、风俗习惯、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较早阶段出现的不成文的社会规范,纪律和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成文的社会规范。埃利希所提倡的”活法”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社会规范的详细解释。因此,社会规范是怎么样合理地调节整个社会、社会构成单位、社会集团或个人活动,是怎样形成人们活动、行为的应遵守准则是很值得研究的。探讨在射阳县的区域范围内的社会规范的科学含义、特点、功能及其形成和规制,对于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研究方向、研究方法
本文以射阳县为调研范围,在参考我国社会规范与法律制度的关系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有关经验,并运用观察法、比较分析法、文献资料法等方法,对相关概念进行释义,并阐述出社会规范的构成及其规制。
二、本文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