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问题研究——基于南京市浦口区的调查文献综述
2020-06-02 19:35:52
文 献 综 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已经发展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社会问题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建设也逐渐进入了政策视野,非营利组织因为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显示出了其独特优势。因此,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也将成为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已经有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并且提出了一些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对策,这些对策的提出对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的发展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因此,本课题试图以更深入的角度对南京市浦口区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分析。
关于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有许多学者都进行了探讨,代表性的文献综述如下:
一、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的发展现状
马建珍[1] (2016”南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与思考”)研究认为公共服务购买是当前在公共管理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一项创新举措,南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新形势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目前南京市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探索中一直居于前列,并且形成了具有南京特色的公共服务购买模式。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模式,以及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等也成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动机。
沈海燕[2] (2016”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认为我国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方面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取得一些经验与成效,购买服务的范围在不断扩大,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也日益多样化,同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化建设步伐加快,不过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促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潘建雷、马俊达[3] (2016”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问题研究#8212;#8212;基于对G省实践的调查”)研究认为政府向非营利组织购买社会服务是当前我国政府简政放权和治理变革的实践尝试,可以有效地加强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加快社会事业的转型。但是就目前来看,各方对相关问题的认识都尚未达成共识,而作为新生事物存在问题是属于正常现象,政社关系的调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磨合,最终形成统一的理念认识。
鲍洪杰[4] (2015”我国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比较及其机制研究#8212;#8212;以四直辖市为例”)研究认为现阶段我国各项改革均处于攻坚阶段,研究四个典型城市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治理变革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四直辖市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上海市的思路是加快形成社会管理新模式,通过契约化管理放权给社会组织;北京市是建立资源配置体制,完善政府购买的长效机制;天津市则是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供给;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起步较晚,主要通过社区项目推进公共服务供给。
王力达、方宁[5] (2014”我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问题研究”)研究认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变革,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创新举措,然而,在现阶段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还存在立法滞后、服务供给滞后、预算管理体制滞后等现实问题需要去解决,而这将有赖于整个政治经济体制变革的深入来推进。
二、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遇到的问题
刘淑琼[6] (2016”不为与不能: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进场障碍与市场管理策略”)研究认为一方面社会服务领域长期面临供应者不足、市场缺乏竞争的现实困境,另一方面非营利服务的供应者想要参与投标成为政府购买的合作伙伴也是困难重重 。因为缺乏竞争,也就限制了购买者的选择权和服务接受者所应当具有的消费者主权;而供应者不足的问题则会影响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