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转型期我国商业保险业务展拓的困境及其消解文献综述
2020-06-22 22:56:44
文 献 综 述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
它以损失分摊的方法,用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16世纪初作为调整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海上保险法诞生,它将保险与赌博区分开来,形成了保险法的雏形。
我国保险起步较晚相应的法律法体系尚不完善,但是随着国家对保险业的重视与支持,如今保险业作为金融业三架马车之一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收入快速提高的今天越来越受到人们及国家的重视。
不过保险业发展历程中的种种经验却没有完全被人们所认知。
本文试图更加深入的对商业保险拓展的困境进行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对策。
关于行政人员职业道德失范原因及对策的分析,很多学者都有自己的见解,代表性的文献综述如下: 一、我国商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 钟无涯(2014)研究认为,转型期的中国总体经济已有相应规模,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客观形成和激发多元化的保险需求,但是巨大的市场需求却未及时转化为现实市场大量高端需求已被境外保险机构分流。
谢芸(2011)认为,在国内,保险经纪人的素质、形象和社会地位都远不如西方同行,很难通过模仿别人的手段来达到”诚信”营销的目的;相应的保险经纪人行业还没有形成自律有的法律规章制度滞后,令保险经纪公司处于尴尬地位。
周闻捷(2001)研究认为,我国保险公司体制落后,行政色彩严重,市场意识淡薄。
国有寿险企业目前沿用的基本是传统的人事,用工,分配制度,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