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治理PPP项目失败的成因分析及其对策—基于四个典型案例的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23 20:44:47
文 献 综 述
PPP 模式在我国基础建设方面已经得到广泛运用,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在我们国家的发展还不够完善,在法律、人才管理和项目运行方面还有所欠缺。水资源缺乏和水环境污染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严峻问题。作为典型的缺水型国家,除了具有资源型缺水这一地理上的特点外,还面临着环境污染造成的水质型缺水这一难题,我国是双重缺水型国家。经济发展、人门增长又使我国的污水排放量持续增长,引入公私合作模式对污水处理行业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以往失败案例进行总结分析,构建污水治理PPP项目失败机理指出了在实际运作PPP项目中应该重点关注的关键失败驱动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这些发现将可以为后续 PPP 项目提供借鉴,从而降低 PPP 项目失败的风险,尽早地采取弥补措施,也有助于更有效地保障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一、ppp模式
1、ppp模式的概念
PPP模式自1997年首次提出以来在国际上引起了越发广泛的重视与应用。在发达国家中,PPP模式的应用范围己经涵盖了交通运输、医疗、水利、养老、农业、林业、科技、卫生、教育、文化、国防、警局和监狱等多个领域。
目前,不同的国家、地区巧一些国际机构对PPP模式的具体内涵和分类有着不同的意见,部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解释如下:
(1)欧盟委员会:PPP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进行合作来代替原先的由政府部门提供公众服务的方式。
(2 )加拿大 PPP国家委员会:PPP是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经营关系,通过恰当的资源分配、合理的风险分担以及利益共享的机制,从而满足公共需求的最优化配置。
(3)世界银行:PPP是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间就提供公共资产和公其服务达成的长期契约关系,并且私营部门必须承担重大的风险和管理责任。
国内还没有对PPP模式进行统一的界定,学术界有代表性的对PPP定义的讨论有:王守清和柯永健指出PPP模式的概念可分为广义PPP和狭义PPP,广义PRP泛指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狭义PPP则是指建造一经营一移交(BOT)、移交一经营一移交(Transfer-Operate-Tramfer,TOT)等一系列项目融资方式的总称,并且强调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