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监管中的困境及对策—基于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的视角文献综述
2020-06-23 20:44:49
伴随着社会进步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没有任何一个政府 部门可以独立的解决公共性事务。
旅游监管正是一个由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林业等多个部门负责的重大公共治理问题,旅游监管的跨区域性和跨部门性,使其单凭某个部门的资源力量难以应对,比如当前旅游监管出现的”十个大帽管不好一桌饭”、”十几个部门管不好一根豆芽”、”九龙治水却治不了水”等现象,在于我国政府部门缺乏合作机制,协调合作能力不足。
对于这一现象,国内学者主要是从政府之间的关系角度研究部门合作的,而对于政府部门间关系的研究并不是很多。
从西方的研究看,”政府部门间关系”一直是公共行政学关注的焦点之一,它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政府内部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水平互动关系。
现代意义的”政府部门间关系”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的欧洲,经过一百年的理论发展,建立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理论观点。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一)国外关于”部门间关系”研究的三个研究周期 国外关于现代政府部门间关系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的30、40年代,具有显著的周期特征与时代性。
从20世纪30、40年代以来,研究的周期大体可分为三个周期,这与国外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变化周期相契合。
1、第一个周期:科学管理时期(20世纪30、40年代) 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学界将政府部门结构纳入公共行政学的研究领域。
此时的科层化部际合作模式强调上下级之间的等级关系即通过直接的命令控制来实现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在这样的模式下部门间的合作建立在下级对上级绝对服从的基础上,因此,这样一种强权模式并不能适应越来越民主化的部门合作现实。
2、第二个周期:新公共管理时期(20世纪70、80年代) 新公共管理时期,政府普遍运用企业的管理方法来对自身结构和管理进行改革,在组织结构上主张采取小型化模式与分权模式,在高度分权化的社会,和组织结构的碎片化 需要一个健全的领导核心以及一个整体的规划部署,而分权化的自我管理和组织是不会意识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