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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法治思想研究

 2024-01-02 10:17:20  

论文总字数:7722字

摘 要

周恩来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他不仅在建党、建军、建政等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而且在法治思想上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作出了重大的理论建树。周恩来的依法治国思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立法,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二是严格执法,这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三是加强监督,这是依法治国的保障;四是维护世界和平,这是周恩来法治思想的升华。依法治国已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周恩来法治思想对促进社会管理的发展以及加强社会管理监督体系也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周恩来;法治思想;社会管理;价值

The research of Zhou Enlai’s ruling-by-law thought

Su weiya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Jiangsu, 223300)

Abstract: Zhou Enlai is one of the main organizer and leader of new China’s socialist construction. He was not only made contribution to founding a party, an army, a government and so on, but also put a lot of effort to the ruling-by-law thought, and also has made important theoretical achievement. In the ruling-by-law thought Zhou Enlai focused on the following respects: first, pay great attention to the lawmaking, this is the basic of the rule of law. Second, strict enforcement of law, this is the core of the rule of law. Third, people’s supervision and satisfaction, this is the guarantee of the rule of law. Forth, go to the world, devote ourselves to the peace of humanity, this is the distillation of Zhou Enlai’s ruling-by-law thought. Rule by law has become one of the basic state policies, Zhou Enlai’s ruling-by-law thought is of great theoretical and pracital significance for the promotion of social management and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system of public utilities.

KeyWords: Zhou Enlai; Ruling-by-law thought; Social management; Value

  1. 周恩来法治思想的来源

在同代领导人之中,周恩来较早的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他曾经在青年时期就明确提出:“今夫政治之昌明,首言乎法治。”当然,在周恩来的法治道路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马克思主义的法治思想以及中国当时实际及毛泽东思想等对周恩来法治思想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1.中国传统文化中法治思想的启迪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家的法治思想一直都是居于很高的地位,在法律思想史上也有重要的影响。它从各个方面对法进行了深刻的探索,代表了当时中国法治思想的发展水平,同时在法治思想的理论和原则方面也与当代的法治思想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对周恩来法治思想具有一定的启迪作用,同时也为周恩来法治思想的提出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影响

青年时期周恩来由于赴日本求学而逐渐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从此他的思想便开始发生重大的转折。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探索,周恩来法治思想逐步得到完善。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延伸,对中国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周恩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等理论品质,为周恩来法治思想的发展进一步提供了理论依据。

3.毛泽东思想的影响

在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中,法治思想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个角度出发对法治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同时,他的这一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改革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周恩来法治思想的形成离不开毛泽东思想,对周恩来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基于以上几方面的认识、影响以及借鉴,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中法治思想的研究,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承以及对毛泽东思想的认同,周恩来不仅充分肯定法治思想对于国家的重要性,而且进一步呼吁要重视和肯定法治对于国家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也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保障。

  1. 周恩来法治思想的内容

通过早期思想的酝酿以及马克思主义与毛泽东思想的启迪, 周恩来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出发来具体阐述法治的意义, 对于法治的地位、实施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他的这些认识和观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法治思想的内容,同时也为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重视立法是基础

作为中国共产党重要领导人之一,周恩来在当代的领导人中较早的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他明确的指出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意义。然而周恩来又指出:“然而法治者, 治迹之法也。人众事繁。芸芸者又乌得尽绳之以法? 是治迹不可以为训。迹之所归,斯以治心为本矣。”[1]

(1)周恩来对于管理政府的各项日常活动非常重视,他始终坚持各项工作都必须有章可循、依法办事。针对建国初期,政务院机构设置以及基本制度的确定等缺陷,周恩来及时在第一次政务会议上提出要研究起草具体的组织通则,重视国家立法,用法律制度来约束国家领导机关的行为。

(2)依法治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周恩来明确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从1949年到1954年仅仅5年时间,我国就制定法规共计148件,并且在1954年9月10日,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也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法制建设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周恩来曾经讲到:“以后我们所有的国家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并成为守法的模范和标兵。[2]另外,他还指出我国全体人民也都应该遵守宪法和法律,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突出了法律在我国国家治理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性。

2.严格执法是条件

周恩来十分重视对法律权威的维护,他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他认为国家领导人在落实宪法规定问题上必须一丝不苟,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全体人民都要遵守法律,都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同时,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在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应该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尤其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更应该遵守宪法和法律,根据宪法和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为人民服务,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

(1)周恩来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主要表现在强调国家领导人必须一丝不苟的落实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共同纲领》中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并且提出政协作为新民主主义阶段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针对这样一个特点,周恩来十分重视对民主派以及无党派人士的安排,“积极向毛泽东建议并精心安排民主人士‘入阁’担任政务院重要的领导职位。”[3]他的这一做法为很多民主人士所折服。

(2)周恩来在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的过程中,还积极主张要充分发挥政务院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执行机关的功能,他说:“忠实而积极的实施、贯彻国家基本法律。”[4]我国在1954年颁布宪法的同时又颁布了婚姻法。但是由于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统治之下,一些封建思想和封建婚姻制度仍然在部分人民心中根深蒂固,这些对于一些国家干部也有很深的影响。他们时常干涉男女之间的婚姻自由,甚至虐待、迫害妇女等,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周恩来十分重视这种恶劣之风,他针对这些问题,亲自起草并署名颁布关于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指示,他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贯彻落实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并且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的思想教育。同时,对于干预男女婚姻自由或者虐杀、迫害的严重罪行,必须要采取严厉的法律手段加以防范与制裁。

3.加强监督是保障

(1)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有权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这不仅能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而且也体现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周恩来十分重视人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在周恩来的引导下,各级政府相继召开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加强人民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监督,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能力,为此,周恩来感到十分欣慰。他说:“这些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对于团结人民中的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对于政府听取人民的意见以及人民了解与监督政府的工作,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5] 同时,随着各级人民检察组织和工作的建立,他还强调党和政府要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视与领导。

(2)周恩来还提出,学习西方国家议会制度中某些正确的做法,从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他说:“具体而言,西方国家议会中议员可以对政府的工作进行质询,政府有关成员必须来到议会,接受议员的质询,作出令议员满意的答复;其次,议会对政府提出的议案,可以展开讨论和辩论,只有经过了充分的讨论才能付诸表决。”[6]他认为,对于人民代表提出来的问题,政府需要认真回答,如果回答对了,人民也就满意了,反之,人民和政府可以一起来讨论解决的办法。虽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不应该学习,但是,对于西方议会中的某些正确的做法和形式我们还是应该学习的,这对于我们从不同的方面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是十分有利的。

4.维护世界和平是延伸

(1)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一原则被多数国家所认可,它是由周恩来最先提出来的。他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指导,以高超的外交技艺,多次在国际会议上冲破重重阻力,给外国的敌对分子以强有力的回击。同时,他还灵活的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写入了万隆会议的十项原则中,向全世界传递了中国人民对于世界和平、友谊的渴望。

(2)不承认双重国籍。双重国籍是指一个国家同时具有两国国籍。他认为:“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使个人陷入困境,也给有关国家带来许多不便, 势必引起有关国家在管辖上的冲突,以致影响国家间的关系。”[7] 由于我国海外华侨大多集中在东南亚地区,这些地区的国籍法中的出生主义原则与我国的血统主义原则相抵触,使得我国华侨存在双重国籍现象,因此,我国解决好双重国籍现象也就十分重要了。针对这一情况,党和政府积极协商,利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解决这一问题,周恩来在这一问题的解决上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他提出,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华侨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两个国籍之间选择其中的一个作为自己的国籍,而不能有双重国籍。同时提出,无论是选择中国国籍还是他国国籍,都需要遵守他国的法律,与他国人民友好相处。周恩来不承认双重国籍,他不仅解决了国与国之间的问题,还与邻国建立睦邻友好关系,同时,他的这一思想也成为我国制定国籍法的基本准则。

(3)切实解决边界问题。在旧中国时期,我国与邻国的边境问题十分突出,没有正式的条约规定。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对我国发展睦邻友好关系产生强大的阻力。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周恩来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他说,边境问题是十分复杂的问题,处理的好,可以增进彼此的感情,处理的不好,则会加剧两国之间的紧张情绪,因此,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要采取审慎的态度。他还提出,我们要采取和平外交政策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是我国一贯奉行的宗旨。同时,在解决问题的时候要和平协商,互谅互让,一定要有诚意,求得公平合理的解决。

在周恩来的精神遗产中,依法治国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在他的治国实践中也处处体现着依法治国的精神。我们相信,周恩来等老一辈思想家的治国理想在完备的法治保障下,一定会实现的。

  1. 周恩来法治思想当代价值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十分重要的方针,也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社会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撑,我们要重温周恩来法治思想,用周恩来法治思想的精华来完善我国的社会管理。

1.周恩来法治思想为社会管理构筑法律支持

加强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责,而社会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公共产品作为社会管理的客体,其生产具有盈利的性质,直接关系着公众的利益。再加上我国处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社会的发展就尤其需要法律的支持,因此构建社会管理的法律体系成为当下的重要任务。

周恩来法治思想要求我们要重视立法,用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管理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建立比较完善的事业法人制度,做到政事分开,有利于建立独立的事业主体。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专门的事业法人规定,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在法律上加以完善,确立事业主体的地位,使其可以依法自主的开展活动。另外,虽然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也有涉及社会管理各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层次较低,系统的法律法规也较少,不利于社会管理的整体发展和规范。周恩来要求管理政府必须有章可循、依法行事,逐步建立了宪法等法律法规。因此,我们也要加强社会管理的立法工作。一方面,要依据社会管理的性质、作用等制定相应的法规;另一方面,也要制定鼓励社会的发展以及保护公共事业等方面的法律。通过制定和规范有关的法律法规来促进我国社会管理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共事业的行为。

2.周恩来法治思想加强对社会管理的监督

周恩来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出发,强调要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提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由广大人民代表来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在当代我国社会管理的发展过程中,社会监督一直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由于公众监督意识薄弱、新闻舆论监督无力以及民间监督和评估组织的缺失,导致我国的社会管理相对混乱。当公共事业组织等层次拒绝公众时,公众也很少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由于新闻舆论的监督不力,使得大部分都处于空闲状态,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监督模式。

提高社会管理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效果,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估系统和比较系统,建立专门化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同时也可以通过加强对人民的思想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的监督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及时的对社会管理组织和社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巩固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周恩来在加强人民代表对政府的监督时曾指出要借鉴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强化社会管理的监督体系时,我们也可以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监督体系中符合中国国情的精华部分,进一步充实我国社会管理的评估系统和比较系统,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管理的监督体系。

3.周恩来法治思想有利于防止社会腐败和“道德滑坡”

社会管理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国家的繁荣昌盛,人民生活的和谐稳定都离不开健全的社会管理体系。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前提下,社会管理包括公共事业管理等体系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和不足。

腐败一直是社会的“毒瘤”,不仅阻碍社会的发展还不利于人民的和谐。公共组织人员常常利用职务之便获得非法盈利引发社会腐败;社会管理机构内部的财务管理混乱也会造成腐败的发生;最为严重的是部分社会组织还存在官僚化倾向,这大大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同时,道德问题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道德的滑坡会对社会管理组织造成不良的影响,降低社会大众对社会管理组织的信任与信心。周恩来法治思想有利于防止社会腐败和“道德滑坡”,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社会管理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来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利益,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逐步增加和培养社会成员对社会管理的信心和兴趣。同时,周恩来法治思想也有利于营造更加完善的竞争环境,使社会管理组织的活动更加透明化,削弱垄断优势,防止腐败滋生。

周恩来法治思想作为毛泽东思想重要的一部分,对当代中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经过几代领导集体的共同发展和延伸,已成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基础,是必须遵循的准则,它的发展对国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有效的社会管理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和制度,研究周恩来的法治思想,对于不断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基础和监督体系,对于指导和谐社会建设下的社会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赵光元.周恩来法治观的发展脉络与思想内容探析[J].湘潭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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