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对社会组织需求的区别以及应对--以南京江北新区为例文献综述
2020-04-17 16:53:03
文 献 综 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治理方针的不断完善,跨部门合作(cross-sector alliance)既指政府部门、商业部门以及公共、非营利组织之间两个或者多个组织之间形成的一种合作形式,这种合作形式在管理社区,提供社会服务上成为了一种新的常态。
而社区社会组织在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扩大参与,实施活动和开展服务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是创新社区管理提升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之一。
因此,本课题以社会专业服务组织为视角,研究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对社会组织需求的区别以及应对,进而合理的适配社会资源和政府资金。
一、 相关概念 (一) 社会组织何为如何分类 对社会组织的分类可以更好的说明我国对社会组织的定位,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我们理解论文主题中为什么以”服务型社会组织”为主体。
以下我们将根据《社会学概论》和《社会组织分类治理研究》进行论述。
我国有多种按照不同指标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的方式,这里我们主要按照主管部门,行业类型,社会组织的性质这三方面作为分类标准。
(夏雨2019,社会组织分类治理研究[J]) 首先是第一类,按照”主管部门”的登记类型进行分类,即按照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所获得的法律地位或者是法律身份,把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这是我国目前最基本的分类方式,也是其他分类方式的基础。
其次是第二类,按照”行业类型”进行分类。
2007年时,国家民政部为了更好地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以及联合国推荐的社会组织分类标准衔接,把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分为5大类14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