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性治理视角下的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文献综述
2020-05-11 23:32:02
文 献 综 述
摘要:本文对国内外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运行中的经验及研究成果进行阐述。国外部分主要阐述了居家养老服务出现的原因、含义及其发展状况的研究等。国内部分则是主要阐述了学者对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的研究以及对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提出的建议。
关键词: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与非政府部门 协作
一、前言
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了养老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结合了家庭和机构养老的优点,让居家老年人享受到社会养老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且满足了老年人对家庭的情感寄托。[1]我国现在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政府主导,但政府渐渐认识到单纯靠原有的制度渠道所获取的资源,已不能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转型期复杂的社会问题。与非政府组织形成”协作治理”机制,共同为特定群体提供养老福利服务,成为慎重考虑的重要的替代性策略之一。
针对居家养老模式国外学者提出协作性包括政府与非政府部门的相互依赖以及共同制定战略、设计项目以及寻找不同类型的资源对的横向协作活动,信息相关的交易、对规制及其他项目的标准工作的调整的纵向协作活动。[2]国内学者对上述问题从也不同视角进行研究,包括政府职能视角、社会政策视角、社会组织视角。
二、国内外研究进展情况
1、国外研究状况
国外社区居家养老概念是于20世纪50年代针对机构养老的高成本、不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性与需求等提出来的,开始称为”老年人社区照顾”。20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提出了”在合适环境中养老”的理论,英国是较早开始推行社区照顾的国家。1989年在英国政府一份社会福利白皮书中首次出现社区照顾服务这一概念,是指老年人在家中接受照顾,由社区里的代理机构提供服务,推出社区老年照护服务,通过动员社区资源,介入家庭提供养老服务。欧洲其它国家纷纷效仿,到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的老年人社区照顾服务已走向成熟。英国学者将社区照顾分为在社区内照顾和由社区负责照顾,前者指不让老年人离开其所熟悉的社区,而是在本社区内对其提供生活服务;后者指动员本社区的人力资源,运用社区支持体系开展对老年人的照顾服务。[3]
国外很多学者对老年人社区照顾服务模式持肯定态度。国外学者认为,社区照顾可以调动各方积极性,国家、社区、家庭承担着各自的责任,可以减轻政府和个人的负担。各国推行社区照顾模式,除了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外,更重视提高照顾质量。美国由原来的”退休社区”转变为”自然退休社区”,这里的社区不是专业养老社区,而是让老年人继续留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养老,这就很接近于中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