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应对机制角度看我国地方政府危机公关能力文献综述
2020-05-16 20:19:32
文 献 综 述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逐渐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如何更好地处理公共危机事件已经成为了各国政府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与挑战,我国亦不例外,党的十八大报告就指出,”我国面临的生存安全问题和发展安全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要求现代化建设有一个大的发展,以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安全局势。
”因此,尽快建立起一套合适的公共危机应对机制在当下显得十分重要。
针对我国复杂的国情,建立相应的公共危机应对机制对我国政府显然是巨大的挑战,此外,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挑战和机会并存,能否有效及时的处理好公共危机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
这就更需要党和政府认真面对公共危机事件,切实考虑公共危机的应对机制,做好危机公关。
从我国的现状来看,许多政府危机公关的机构设置比较分散且无固定模式,显得缺乏专业能力。
在实际运行中,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门、新闻部门、信访部门、外事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监督检察部门、调研部门等除了承担沟通协调、信息传播、教育引导等功能外还都承担着危机公关的功能。
到目前为止,除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设立了公共关系处负责政府常态公关外,其他各省、市政府机构设置中均没有相对独立的公共关系部门。
有些地方政府即使意识到了危机公关的重要性,但在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仍然是”牛车速度”,无论在信息处理方面还是在沟通方式方面均比蜗牛都慢,缺乏相应的应对机制。
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希望从应对机制切入,主要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在面对公共危机时的公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