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及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24 19:51:10
文 献 综 述 一、国内文献综述 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愈加快速的进步,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问题也不断出现,而针对这些风险的监管就引起了各行各业的关注,国内许多专家学者也对此进行深入讨论。
首先,刘英、罗明雄(2013)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主要包括 P2P 网贷模式、众筹平台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等。
廖愉平(2015)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代表产品诸如余额宝、P2P、第三方支付对传统银行业务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但又蕴藏着的机遇与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一方面它是互联网时代金融行业创新发展的新阶段;另一方面,其准入无门槛、行业无准则、监管无机构的”三无”现状也隐藏了巨大的信用风险。
针对理财产品、信贷平台、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风险,提出余额宝类互联网金融理财要依托电商生态网络进一步扩张,将医疗服务等多层次产品和服务供应商融入该生态络,提升交易量;P2P 平台可与银行合作,传统金融机构也可开展 P2P 金融;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加强监管、缴纳风险准备金、加强立法。
张承惠(2016)认为尽管风险不是互联网金融独有,但互联网的特点却使互联网金融风险更容易传播、扩散和放大影响。
在目前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测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各级监管部门很难全面掌握行业数量和及时预判风险。
因此,当前亟须对互联网金融活动加以规范。
规范互联网金融应抓住关键节点。
何文虎(2014)提出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化与虚拟化、高效性、金融服务一体化、直接性与普惠性、风险性等五个特征。
那么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征则是强传染性、高虚拟性、强时效性、超复杂性,应根据其特征分析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