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利益分配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25 20:46:36
文 献 综 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业经过多轮自我革新,很多产业逐渐跻身世界先进行列。
但随着初级的人口红利的消失,中低端产业成本优势不敌东南亚,高端产业技术不及欧美之先进。
供给侧改革以及社会形势倒逼着我国产业升级,练好创新的内功。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引导以及企业的自我创新精神推动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蔚然成风。
但很多联盟企业走过合作之初的艰苦谈判、协商、互相协助,往往倒在最后的利益分配上。
事例表明只有做好利益分配,才能推动联盟稳步向前。
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相关研究 周洪英(2010)认为联盟的成立是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充分利用硅资源优势将有利于促进当地的产业振兴和转型升级[1]。
张瑜等(2013)在对江苏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现状进行评估,构建了基于中心点三角白化权函数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实地调查所得数据进行灰评估,从而得出结论:以高校或者科研机构为主导模式的联盟运行情况较好,而政府主导型和企业主导型的联盟运行情况较为分散,以评价等级”一般”居多。
为此提出了较有实际意义的对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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