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服务业企业实际税负及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开题报告
2021-03-10 23:39:1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目的及意义
营业税属于传统商品劳务税,是国家对于工商营利事业按照营业额增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同属与流转税种,营业税对销售收入全额计税而增值税只对每一流通环节的增值额计税,正是由于这种税制设计上的不同,于是出现了营业税与增值税两税并行的现象,导致了对于很多服务业企业来说税负重压力大。随着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国民财富的积累逐渐由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倾斜。然而由于第三产业的这些企业在产业链流动循环过程中税负堆叠,严重阻碍了我国第三产业的深入发展。
为了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继续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优化税制体制,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国务院批准并于2011年11月16日正式颁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并将上海市定为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首个试点示范区。同时,为了更好的推进“营改增”的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工作规定。在2012年7月31日,国务院批示并明确规定将“营改增”试点工作扩大到北京等八个省市。在接下来的几年中,“营改增”逐步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基本内容:
1.绪论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2017年2月——搜集营改增的相关资料与文献
2017年2月20日——完成论文的开题报告
2017年3月15日——完成论文的开题答辩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
[3]“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及盈利水平影响研究——以沪市上市公司为例[j]. 王玉兰,李雅坤. 财政研究.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