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文献综述
2021-12-19 21:22:29
全文总字数:3281字
国外研究现状:国外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David.F.Linones首先提出“社会责任会计”这一概念,并在1973年对其进行定义,即会计学在社会经济领域中的应用,其中包括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一级科学方面的内容。
Carroll(1979)提出了著名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将企业社会责任看作为一个结构成分,关系到企业和社会关系的四个不同层面,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
Becchett(2008)通过对美国的1000家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研究,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与公司的财务业绩呈现正相关的关系:当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较好时,企业会更自愿的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并且披露的信息更加全面真实,反之亦然。
Mook(2007)提出,社会责任会计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辅助性的社会责任会计”,通过定性信息和描述性统计的数据来反映企业实现其社会责任目标的程度;第二种是“综合社会责任会计”,并非将社会、生态方面的信息看作为经济信息的附属,而将其看作为一个整体。
Diana Eerma(2012)提出社会责任会计突破了传统会计信息的局限性,提供了关于社会成本和社会受益的信息。
国内研究现状:
与国外相比,我国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在研究中要应更加注意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