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业务的税收问题及应对研究毕业论文
2020-04-08 13:23:10
摘 要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金融行业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新型的互联网金融逐步进入大家的视野,而作为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的众筹,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是,目前已有税收政策无法与众筹相适应,导致部分规定重复或留白,税收问题十分严峻,本文主要研究税收问题的思路如下:
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分别是实体法规定方面、程序法规定方面和实际征收问题方面,通过各个类型不同的众筹项目举例,分析相关行业数据来探讨税收问题背后多样化的原因并进行总结归纳。最后,参考英美相关税收政策的经验,结合众筹的特性和我国的特点,为众筹的健康发展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和更好的对策。
目前众筹行业的发展仍然十分不稳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众筹是否能够平稳健康的发展,很大程度上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完善相关税收规定,同时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投资者参与到众筹中,才能促进众筹业务不断完善,为其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本文的特色在于关于众筹税收政策研究本身是一个比较新颖的研究主题,而此次结合具体案例,从三个维度系统的研究分析众筹面临的税收问题。不足之处是目前没有一家上市的众筹平台,无法获取相关企业的真实纳税情况并进行分析。
关键词:众筹;税收问题;英美税收政策
Abstract
With the arrival of the big data era, the financial industry has changed dramatically. New internet finance has gradually entered into everyone's field of vision, and crowdfunding, as one of its most important components, has unparalleled advantages in promoting the financing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But at present, the existing tax policy can't adapt to crowdfunding, which leads to duplication or blank of some provisions, and the tax problem is very serious.
The main ideas of this paper are as follows: starting from three aspects, substantive law, procedural law and actual collection, through examples of different crowdfunding projects, it analyses relevant data to explore the reasons behind the diversification of tax problems and summarizes them. Then, referring to the experience of British and American tax policies, it learns from the relevant experience of foreign countries, Britain and America. Finally, combin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rowdfunding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proposals and better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rowdfunding.
At present, the development of crowdfunding industry is still very unstable. Whether crowdfunding in the early stage of development can develop steadily and healthily needs the support of national policies to a great extent. we should improve relevant tax provisions and give more preferential policies, and strongly support and encourage investors to participate in crowdfunding,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crowdfunding business and escort its healthy development.
The feature of this article is that the research on crowdfunding tax policy itself is a relatively novel research topic. This time, in combination with specific cases, the taxation problem faced by crowdfunding is analyzed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systematic research. The inadequacies are that there is no listed crowdfunding platform at present, and it is impossible to obtain the actual taxation status of related companies and analyze them.
Key Words:Crowdfunding;Tax issues;British and American tax policy
目录
第1章 绪论 1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1
1.1.1 研究目的 1
1.1.2 研究意义 2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3
1.2.1 国外研究现状 3
1.2.2 国内研究现状 3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5
1.3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5
1.3.1 研究内容 5
1.3.2 研究方法 7
第2章 众筹业务的涵义及其发展状况 9
2.1 众筹及众筹业务的涵义 9
2.2 众筹业务的分类及特点 9
2.3 众筹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11
2.4 我国众筹相关税收制度的现状 12
第3章 众筹业务涉税问题及原因分析 14
3.1 众筹相关税制规定不完善 14
3.1.1 增值税相关费用的有关进项税可抵扣规定模糊 14
3.1.2 项目投资人个税上税率的规定各地区不统一 15
3.1.3 众筹目前相关税收政策的优惠较少导致税负较重 16
3.2 众筹平台相关纳税登记程序规定不清 17
3.3 众筹相关涉税主体地域分布差异导致征收困难 18
3.3.1 众筹投资人过于分散导致征收困难 18
3.3.2 众筹项目地域分布差异导致征收困难 18
3.3.3 众筹网络化交易易导致数据造假 19
第4章 国外众筹税收应对经验启示 21
4.1 英国众筹行业相关税收政策分析 21
4.2 美国众筹行业相关税收政策分析 22
4.3 英美众筹相关税收管理经验启示 23
第5章 众筹税收问题的应对建议 25
5.1 健全众筹相关法律法规 25
5.2 加强税收政策的实施和监管 26
5.3 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6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28
参考文献 29
致谢 31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1.1.1 研究目的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也不知不觉中渗入了现代金融行业的各个方面,不断的改变着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其交易的方式和场所,促进着金融行业运营模式的创新,多样化的互联网金融也扩大了人们投资融资的渠道,增加了选择的多样性。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被称为“新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共生”,由于其本身具有的创新金融的特质,在帮助中小企业扩展融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经历了2014-2016年的爆炸式发展之后,大量的众筹平台在2017年选择了下线或者转型。据统计显示:截止到2017年年底,我国目前众筹项目总投资人次达2639.55万,相比去年下降约52%。其中回报型众筹投资人次达2636万,与总人数一样也同样下降52%,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投资人总数达到3.55万,同比也有所下降,大约为39%。究其背后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众筹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众筹业务本身的运营模式仍未成熟,相关的税收法规政策并不完善,不法分子极有可能利用存在漏洞牟取自身利益,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原税收制度无法匹配其新兴模式,税收监管力度的缺失导致偷税漏税等行为的发生,大规模税收的流失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社会不公平竞争增加,大多的小型众筹平台无法生存,众筹平台的数量大幅度下降也同时减少了投资者的选择,参与者也随之减少。目前国内关于众筹的税制依旧十分不完善,主要的问题如下:
- 税制方面有冲突和留白。对于众筹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其类型十分多样化,目前对于不同类型的众筹方式我国还没有较为明确和统一的法规,某些规定仍旧十分模糊,如果不加以完善,这些因模糊的界定而产生的法规方面的漏洞很可能会被利用;其次,目前来看部分税种的税率规定全国各地区并没有统一,规定的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混乱,加大征税难度。
第二,纳税程序规定模糊不清。如上述众筹行业涉及的类型太过多样化,目前在纳税程序的规定上,只能进行简单的区分为四种,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发现很多众筹平台为综合型平台,对于此类平台应如何将其进行区分归类,也是目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三,网络化交易和跨地区交易大大增加征收难度。互联网使得网络交易具有很大的多样性和隐秘性,数据更加容易被篡改,导致传统的“以票控税”的方法失去了一定的效用。同时众筹的单个业务很可能涉及全国的各个地区,如何确定最终的纳税机构和采用的政策,这些问题仍然没能得到解决,实际的税收征收难度大大加大,在征收的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极易被利用,导致税收流失。
以上税收问题导致众筹行业出现了很多不公平现象,国家目前支持鼓励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来促进经济,但税收问题不解决只会让众筹这种新型金融模式出现更多的问题和矛盾。该如何制定相关税收政策,完善税收法规,加强监管是目前研究的重点。
本文旨在通过三个方面详细分析目前存在的税收方面的相关问题,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和行业数据加以论证,并通过分析国外税收相关政策,借鉴英国和美国的相关经验,结合众筹的特性和我国的特点,对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应对建议,为众筹的健康发展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和更好的对策。
1.1.2 研究意义
(1)现实意义
目前众筹的发展已经成为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研究解决目前的税收问题,众筹才能更加健康的发展,同时能够让众筹经济为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发挥其最大的功效,为我国和世界的发展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方面,众筹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具有众多的优势。从资源利用的角度来看,众筹平台能充分利用投资者的闲置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优质的投资渠道。从刺激经济增长的角度看,众筹为小微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方式,更大程度上让这些小微企业得到资金的支持并发展下去。另一方面,如果能实行轻税少税政策将刺激其进一步发展,因为众筹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税源,就算是暂时采取低税率也能满足国家的税收需求。现在,政府基本是将现有的政策套用到了众筹上,但同时就会出现部分的冲突和规定的漏洞,不合理的高税负也变得极有可能。因此,只有充分利用众筹的特性和优势,解决现阶段存在的税收问题和风险,才能够促进经济市场税收的公平,不断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因此,此研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2)理论意义
众筹近几年在我国迅速发展并逐渐扩展到各个行业,类型也十分多样化,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本文从众筹的涵义和商业模式入手,以案例和数据分析为主,分析了目前众筹税收方面在我国出现的问题,最后针对现有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这是对相关税收公平理论的严格贯彻,同时对于升级和改进我国的税收制度理论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关于众筹模式的相关研究
E Mollick[[1]](2014)主要研究对象为四大类众筹模式中的回报型众筹,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详细研究影响众筹项目发起人成功的因素,包括人际关系、项目质量和地理因素等方面。
EM Gerber,J Hui[[2]](2014)在文中提及了众筹项目失败的原因,其中重点研究了人们对于众筹失败产生的恐惧这种心理因素,并为相关的众筹平台提供了三种相应的解决方案。
Andrea Signori[[3]](2016)等人研究股权众筹模式回报的相关因素,并通过实证分析,研究其相应的历史数据并得出结论:项目发起人的在众筹上的专业性是决定众筹回报的关键因素,越高的专业性极有可能导致更高的回报。
(2)关于众筹税收问题的相关研究
E Dietz[[4]] (2014)以kickstarter案例为例,提出了关于对捐赠收入是否收税的问题。如果对于众筹行业的捐赠收入不进行征收,那么会导致税收减少、市场经济不公平的问题,如果征收,就会促使相关捐赠的参与者不再进行捐赠活动,这个问题十分令人头疼。
Battista[[5]](2015)认为众筹捐赠方式可以从其他很多种方式中辨别出来,这个是可以影响政府税收的一个原因,他提出了7个会影响众筹捐赠方式的原因,他们是参与者能不能得到回报、募集获得的资金是个人还是企业获得、资金最后是由现在的还是未来的人得到、资金是不是从较为亲密的人,如:父母亲戚等处得到的。
ML Levine,LL Segev[[6]](2017)主要关注的是联邦关于众筹的所得税的税收管理问题,指出在美国,参与者参与不同众筹项目的动机是决定所得税如何征收的关键因素。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关于众筹模式的相关研究
胡吉祥[[7]](2013)等人在《众筹投资的发展与监管》中提出了自身关于众筹的定义,认为众筹是指筹资方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向公众募资,集中资金支持某个项目或组织,相对传统融资来所每笔众筹的融资金额较小。
姚文平[[8]](2013)在《互联网金融》中指出我国目前众筹发展的四个最主要问题,分别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引入不及时、信用体系不完善、项目创意不足和人与人之间信任不够。四个问题导致众筹平台发展出现问题,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是为了融资,项目负责人需要向投资者展示其创意和主要思想,导致知识产权被盗用的问题频频发生。
王海军[[9]](2015)等人在《“中国式”互联网金融:理论、模式与趋势之辩》中归纳了众筹融资的三个方面的优势,第一是高效率的融资方式,只要项目可实施性强同时具有创造性,那么筹集资金并获得融资便十分的快捷方便;第二,投资者具有很高的参与感,基本能够在整个项目中全程参与,大大提高其参与兴趣;第三,项目主要利用众筹平台中介,信息传播迅速广泛,大大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更多的人能参与其中。
宋莹[[10]](2016)在《股权众筹融资市场发展、监管及启示》中认为目前主要存在四种众筹模式,分别是捐助型、贷款型、奖励性、股权型。目前四种模式的发展速度在欧洲并不一样,根据数据显示,贷款型的发展最快,股权型第二;同时其中的股权型融资金额较大,面临的风险较高,政府应该重视对其的监管。
(2)关于众筹税收问题的相关研究
李三江[[11]](2016)在《税务研究》中指出了互联网经济税收的重要性。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和其他领域进行相交融,在那时将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变革,这其中也包括对税收管理制度的挑战和变化。只有跟随时代变革的趋势不断发展下去,不断促进互联网技术和国家税收管理制度相互交融,为税收管理制度的新时期发展创造驱动力、构建新方向,是税务部门目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难题,这同样也是增强我国税收征管、实现税收新的突破的必经之路。为了更好地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的现代化发展,需要将税收管理工作和互联网技术以及相关平台的优势好好的结合在一起,从多方面双管齐下,实现税收制度的健康完善发展。
耿蒙[[12]](2016)在《P2P网络借贷税收问题研究》里提出,目前我国税收政策对于P2P的众筹模式并不完全适用,在税收征管和监管方面都存在很大的问题,除了征管体系需要加强之外,人们的纳税意识和相关纳税主体的信息披露也需要得到改善。
张庭溪[[13]](2017)也在《众筹业务的税收问题研究》中指出了关于众筹行业的税收问题,大数据时代经济的发展十分迅猛,但监管和税收等制度的基础设施却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出现了空缺。传统的税收管理在应对众筹行业时存在的不足与冲突令人侧目,经济的进步推动上层建筑变革,可以说矛盾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研究众筹业务的基础上促进相关税收制度的完善也十分重要。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目前国内外对此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国外在众筹税收这一块相关的研究很少,只有少数讨论了对于某类众筹,如捐赠型众筹的某一个政策的征收问题和部分所得税问题,相关的文献较少,没有文献系统的总结和归纳相关问题,也没有相关的数据进行支撑,主要学者的研究集中在众筹融资风险等方面;在国内,学者大部分总结众筹的涵义和众筹行业的目前出现的问题,分析了在我国众筹的目前状况,但多数只提及所得税方面,对流转税方面涉及较少,同时对于众筹行业的税收问题提出了一些较为宏观的政策和建议,但提出的解决方案大都停在理论化阶段,缺少量化的研究。目前,由于国家政策又有了新的变化,各税种的利率都有一定的改变,大部分在下降,例如:增值税由原来的17%下降到了16%,需要对目前的政策进行新的解读,对已有问题重新进行分析,结合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新的社会经济状况,和目前的实际情况,提出更适合我国众筹行业发展的对策与方法,使众筹在我国更加有序和健康的发展下去。
1.3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1.3.1 研究内容
本文将先介绍众筹及众筹业务的涵义以及其主要的四类众筹类型,讨论目前众筹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相关的税收规定现状,为其后的分析提供理论基础,在第二章会以各个类型众筹为例,详细分析目前众筹业务在税制,税收程序和实际征收流程这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以相关的行业数据为基础,对众筹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第三章主要研究国外众筹税收制度和征收方法,包括英国的有名的种子企业投资计划和美国的征收监管方式,再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为我国的税收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的经验启示。第四章将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众筹行业税收问题的应对建议和解决方案,而在最后给出对于未来众筹行业乃至互联网金融税收治理的期待与展望与本文存在的不足和将来可以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