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对管理层盈余操纵的影响文献综述
2020-04-15 18:05:48
1 研究目的及意义
1.1 研究目的
自2014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利润表中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后 ,其他综合收益对会计理论和实务产生了非常深远且重要的影响,综合收益信息披露改成为会计界的重要议题。由此可见,其他综合收益是一个极具价值的研究主题。有效识别综合收益信息并衡量企业创造的价值活动,将价值创造活动和业主投资和分配活动区别开来。理论上综合收益相对于净利润能为定价提供更多信息,并且衍生出其他有益后果,帮助投资者和管理层重视所有有助于价值创造的活动,抑制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论文主要研究综合收益列报改革对管理层业绩评价与盈余管理活动的影响,关注在综合收益列报改革下,企业盈余管理活动的新趋势和手段。
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的研究,多偏向于对美英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如何改进企业业绩报告的介绍和研讨,如葛家澍(2000),而针对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内涵以及具体应用领域研究较少。2009年以来,由于3号和16号文件对“其他综合收益”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综合收益的理论基础、具体项目的认定标准开始被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和探讨。2014年30号准则修订的新规定进一步增大了对于其他综合收益理解的难度。相关领域持续抛出新概念,却又缺乏明确的概念定义,导致会计实务中对诸如“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性交易”等概念,出现了较多的混淆误用。
因此,本文期待能够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上市公司年报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和披露前后几年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综合收益列报改革对管理层业绩评价与盈余管理活动的影响,并就此提出政策性建议,并分析综合收益列报改革下,企业盈余管理活动的新趋势和手段。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本研究对其他综合收益披露与列报的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从管理层盈余操纵角度提供了一个较新的视角,补充我国对综合收益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同时,也为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的经济后果研究提供一个较新的视角。因此,本文会为提倡多角度提高其他综合收益列报透明度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1.2.2实践意义
对促进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与披露和提高管理层盈余操纵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本文的研究结论将有助于我国企业加强资金投资与利用,也将从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自身角度、我国证券市场法律和监管的角度提出提高审计质量的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