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以化工企业为例开题报告
2020-05-01 08:41:4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1研究目的
近些年来,我国环保方面的案件频发,遍布华夏的雾霾成为了全国人民关注的公众话题,所以作为中国应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企业不仅使得社会获得财富,同样使得环境遭受巨大的损害,属于环境污染主要“功臣”。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将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环保工作结合在一起。
作为企业应当承担环保义务,不仅需要依赖道德自律主动负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更需要主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假如违反相关强制性规定应当负担对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面对政府主管机构的要求与社会舆论带来的压力,企业必须主动对相关环境信息进行披露。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我国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应的环保法律法规,逐渐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环保法律法规机制。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基本内容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包括选题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第1-2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明确研究目标,了解研究所需数据资料的搜集方式与分析工具的使用。
第3-4周: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开题报告。
第5周:进行研究内容的理论分析,并收集研究数据;开始外文资料的翻译。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 李祝平,班慧芳,于浩. 采矿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究[j].会计之友,2015(20):22-25.
摘要:通过矿业上市公司2009年至2013年招股说明书、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分析采矿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形式,得出采矿业披露的主要内容为环保风险、环保计划、方针及措施等,披露的方式主要为董事会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等,披露的形式主要为非货币形式。发现采矿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内容缺乏可靠性和可比性、披露形式不规范等问题,最后从上市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2] 王龙飞.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绩效实证研究[j].中国商论2015(5):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