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慈善中政府监管作用分析文献综述
2020-06-04 20:18:16
文 献 综 述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展。其中,”互联网 慈善”的模式的出现迅速打破了传统慈善事业由于信任危机产生如履薄冰的困境,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带来蓬勃动力。2016年3月慈善法的出台,更是从法律层面表明了政府对慈善的重视,对互联网慈善发展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但是新生事物的发展也伴随着相应风险,互联网慈善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虚假信息,立法空白,道德绑架,社会公信力缺失等问题。本文力求通过政府监管对于互联网慈善的作用分析,完善政府监管职能,使得互联网慈善能更好的支撑公众对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精神的传承。
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互联网慈善中政府监管作用的分析,完善政府监管,促进互联网慈善的进一步发展。所以本文主要围绕我国互联网慈善发展的现实意义和互联网慈善政府监管出现问题以及互联网慈善政府监管完善三个主要方面来讲。
一、互联网慈善发展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郑伟,张健等学者都强调电子商务技术的成熟为互联网慈善的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并提出”从网络挑选、网络支付、网络沟通到网络评价这一整套电子商务运行机制也已经较为成熟,为互联网慈善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网络技术平台,并充分发展硬件设施和软件实力为互联网慈善模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徐舒宁,陈为旭提出”互联网 慈善”模式正是将互联网信息平台与慈善事业深度融合,为慈善事业创造新的发展生态的慈善模式,它的出现和发展进一步促进了整个慈善事业的繁荣这一观点。
在互联网慈善的现实意义方面,学者汪丹在《我国网络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一文中总结网络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常态化、平民化、公益机构的自我提升都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徐舒宁,陈为旭提出一方面,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竞争、共享模式为慈善事业提供了无限可能,人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相互联系,凝聚共识,共享资源,实现互帮互助,志愿服务,最终形成人人都可能成为捐助者和受助者的新型关系链条;另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平台,可以在捐助者和守住者的”碎片化”交流中搭建起友谊的桥梁,逐步形成对慈善理念的认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多元化发展。
二、互联网慈善政府监管的作用分析(现状与政府监管中出现问题)
专家学者也密切关注互联慈善的发展现状,并结合《慈善法》发表了一些见解。
张健提出我国慈善事业的的发展现状决定了网络慈善的发展。孙欣,陈学敏等则提出现阶段我国慈善网络组织与政府处于不相沟通、互联系无门的脱轨现状。法律制度的完善从实体慈善发展到互联网慈善发展过程中作为老生常谈的根本性阻碍,在近年来虽逐渐得到政府重视。2016年3月慈善法的出台也为如火如荼的互联网慈善提供了一定法律依据,却始终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互联网慈善为主体的法律体系。笔者参考郑伟、胡琼方、孙欣、张健等针对这一背景下互联网慈善中政府监管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