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视域内的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分析
2024-01-04 10:47:40
论文总字数:8454字
摘 要
我国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现状比较严峻,文科女大学生作为女性群体的一部分更是存在着就业难问题。就业中存在的性别歧视问题,影响着社会、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导致我国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真正解决问题也相当困难,但政府在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努力促进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得到了缓解。关键词:文科;女大学生;性别歧视;就业难;政府作用
Government governance horizon of female university students'employment difficult problem analysis of arts
Yaoyiyun
(Wentong college ,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Huaian Jiangsu 223001)
Abstract:The employment status of female college students of liberal arts is serious in our country , the liberal arts college female students as part of a group of women there is a difficult problem of employment . The problem of 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 , influence society , employers and students o Liberal Arts in China , the cause of the difficult employment of female university students are in many aspects , the real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is quite difficult , but the government should play a more important role in the employment problem of female college students of liberal arts , efforts to promote the employment problem of female college students of liberal arts eased.
Key Words : the liberal arts ; female college students ; gender discrimination ; difficult employment ; government function
随着国家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以及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生就业越来越趋于市场化,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同时,我国各大高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尤其是最近这几年招生人数不断递增,造成了文科大学生和理科大学生数量上偏差严重,而文科女大学生又占文科大学生数量的一半之多,因而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愈加突出,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已然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对于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需要学生本人、用人单位、学校以及政府各方面共同努力解决,而其中政府应该起关键性作用。本文通过研究当前的就业形势,了解对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分析造成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着重从政府方面入手,论述政府在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上应发挥的作用,找到合理有效的方法解决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一、我国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现状
根据当前社会整体就业形势来看,文科女大学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
1.从就业数量看,文科女大学生毕业人数逐年增加,但是就业率却没有明显的上升趋势。目前,本科院校中的女性与男性人数基本持平,有些大学院校女性人数甚至多于男性。在这种情况下,文科女大学毕业生就业自然难度更高。
2.从就业质量看,文科女大学生就业质量与数量呈反向发展,数量上的增加所导致的质量上的下滑更使我国文科女大学生就业困难,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导致就业质量的下降,进而影响文科女大学生的薪酬待遇。再者,文科女大学生比较倾向于国有企业,认为国有企业单位更加稳定,但是现实情况是,国有企业单位职位有限,不能给逐年增长的文科女大学生提供足够的岗位,这就必然导致文科女大学生必须选择外企或私企这样不稳定的企业单位,而这些单位竞争比较激烈,不稳定因素较多,与文科女大学生的期待不符合。满意度也是影响就业质量的原因之一。由于对现有单位的不满意导致跳槽现象频繁发生,使得文科女大学生的就业质量不断下降,影响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率。
3.从就业期望看,文科女大学生倾向于高收入、低压力的稳定的工作,要找到符合这种要求的职位少之又少。“放下身段”是文科女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需要学习的,既不能抱有太高标准,也不能过分自卑,应该根据自身素质来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先从小事做起,从基层做起,逐步完善自我。从就业成本看,我国传统的“统招统分”使得国家给予大学生优惠政策,确保大学生毕业之后有工作。但是随着教育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这种“大包大揽”的就业分配制度正在逐渐瓦解,取而代之的是自主择业。自主择业的弊端是大学生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在完善自我方面,其中文科女大学生尤为突出。她们为了获得职位,要花很多时间、精力和金钱,但是随着文科女大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需要投入的成本越来越多,这样会给文科女大学生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所以说,就业成本的不断增加也是造成文科女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因素之一。
这样严峻的就业形势,势必会给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造成一定的影响,接下来可以从社会、用人单位以及学生本人等方面来简述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影响。
- 我国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影响
1.从社会角度看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强调了人的全面发展,与现在的教育目标相一致。但文科女大学生由于受到性别歧视,导致其不能很好地认识自我价值,使自身全面发展。有些文科女大学生在受到挫折之后,就会滋生一些悲观情绪,认为“学的好不如嫁的好”,自己再怎么努力也不会有很大的收获和成果,还不如放弃。特别是那些刚刚毕业,在求职或就业过程中受到挫折的文科女大学生,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会选择结婚作为面对现实的缓冲期。对于那些望女成凤的父母来说,文科女大学生的这种想法无疑会降低父母对女儿的期待,他们会认为接受高等教育是对家庭成本的浪费,长期发展下去,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就会不断下降。然而文科女大学生是一种社会资源,其接受教育程度的下降,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长期以往下去,无论是对国家还是文科女大学生本人都是一大损失,不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从用人单位角度看
有些用人单位的某些职位并不需要男性大学生而是需要女大学生,尤其是在用人单位出现“用工荒”现象时,更加需要女大学生这种劳动力来为用人单位创造利益,但是女大学生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不会对这些岗位进行比较激烈的竞争,所以导致这些用人单位很少能招到让人满意的女大学生,浪费了女大学生这一劳动力,用人单位招不到女大学生与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形成鲜明对比,会影响用人单位的发展。
3.从文科女大学生自身角度看
同等条件下的文科女大学生会在外貌和口才等方面进行激烈的竞争,而在这些方面处于劣势的文科女大学生会在自信心方面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她们就业的积极性,这就不利于文科女大学生就业。
综上所述,不管是对于社会、用人单位,还是文科女大学生自身来说,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根据这些影响可以找到造成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接下来就从社会原因、学校原因以及学生本人的原因对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三、我国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1.社会原因
“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1]人们普遍认为,女性是弱势群体,不能肩负起社会责任,男性比女性优秀,他们能胜任更多工作,而女性是家庭的“管家”,她们掌管着家庭里的琐事,在家庭与工作之间,家庭远比工作重要,这就造成了文科女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受到性别歧视,进而影响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除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之外,保障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的就业制度不完善,起不到保障作用。虽然我国已经在一些法律中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暗示或者明示拒绝录用女性。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法律中虽然规定了男女平等,任何单位不得带有性别歧视,但是它没有具体规定如果违反了这一原则,应该怎么处罚,如若多次违背,又要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文科女大学生就业。这种没有威慑力的法律条文如同虚设。
2.学校原因
“高等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市场需要的专业人才,所以高等院校在专业设置方面理应适应市场需求,设置一些高就业率的专业。”[2]但是现实状况是,我国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相符合,一方面表现在高等院校缺乏市场需求大的热门专业,导致供不应求;另一方面表现在高等院校设置了一些较冷门的专业,导致资源严重浪费。其中,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不合理也会导致文理分配不合理,文科女大学生人数明显多于理科大学生,使得文科女大学生就业比较困难。专业的同向性也导致学校资源的重复浪费,既不利于学校的长期发展,也不利于学生本人的专业素养培养。就业心理辅导也是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它应该贯穿于大学生整个学习生涯,从大学刚开始就开设这门课程,它可以帮助文科女大学生塑造坚实的心理素质,不会轻易被现实打败。
3.自身原因
“由于文科女大学生的专业性不强,很容易被取代,所以文科女大学生要找到对口的职位比较困难。”[3]况且,刚刚毕业的文科女大学生比较倾向于稳定性强、工资水平高但压力比较小的工作,但现实情况与理想是有差距的,不可能完全满足其要求。而且由于文科女大学生阅历尚浅,一旦遇到挫折,不能及时根据情况调整自己的心态,也就无法正确的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自卑的心理一旦产生就很难改变。不仅心里因素影响着文科女大学生,在生理方面文科女大学生也会遭到不公平对待,用人单位会为了不增加支出成本而拒绝招聘文科女大学生。没有很好的职业生涯规划会使文科女大学生对于将来毕业之后要从事怎么样的工作感到迷茫,社会比学校更加复杂、现实、残酷,文科女大学生刚进入大学校园,就应该设定好职业生涯规划,明确目标,在整个大学学习过程中努力朝着设定好的职业生涯规划发展,为以后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上分析了我国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现状、影响以及原因,接下来主要针对我国政府在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应发挥的作用进行研究和探讨。
- 政府在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应发挥的作用
辅助女大学生就业是政府的责任之一,文科女大学生属于女大学生的一部分,占据着重要比重,因此帮助文科女大学生就业也是政府的责任,先不论辅助程度的大小、多少,至少政府在改善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有了明确的态度,这对文科女大学生来说是有益的。政府在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扮演着调停者的角色,负责协调高校、用人单位以及学生本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这其中,文科女大学生扮演着供应方,为用人单位源源不断输送专业人才;用人单位扮演着需求方,接收学校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学校作为供应方的后备力量,需求方的前期力量,对供需双方都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有些事情是学校不能解决,必须由政府处出面调解的,政府在文科女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使供需平衡,确保两者和平共处。
1.加强立法以促进文科女大学生就业
政府应该完善保障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的立法。“我国诸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都明文规定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4]但是这些法律的操作性不强,不能切实可行地解决女性就业问题,特别对于文科女大学生来说没有根本保障。因此,政府应根据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现状,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法律条文,来促进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用人单位在招聘的过程中,更加倾向于男性,他们认为聘用女性所花费的成本比较高,特别是女性在生育期间是不能为用人单位带来利益的,不仅如此,还会增加用人单位的支出成本。因此,政府可以借鉴一些西方国家的经验,让专门机构进行管理,政府可以从国家支出里挪出一部分资金作为生育补贴费用补贴给用人单位,减少用人单位的支出成本,让用人单位在招聘文科女大学生时无后顾之忧。这样既可以让用人单位了解到文科女大学生的可塑性强,乐于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接受新事物,使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保证男女平等,多聘用优秀的女性;也可以使文科女大学生有足够信心去应聘,充分展示自己的特长,不至于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而被拒之门外。另外,还应完善关于女性在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问题的法律,虽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在女性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和在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5],但是却没有明确说明如果违反这些规定,用人单位将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导致一些用人单位无视这些法律,使文科女大学生就业权利受到伤害。还有,政府虽然明确规定了在职员工的退休年龄,为年轻人提供就业和升职的机会,但是有些老年职工到了退休年龄之后依然在其岗位上,不给那些新进员工提升的空间,当职位饱和的情况下,就没有多余的工作岗位给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导致许多人争相抢夺一个岗位,这样更加不利于文科女大学生就业。
2.加强监督以保障文科女大学生更好就业
良好的就业环境有助于文科女大学生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度。不存在性别歧视的就业环境会让文科女大学生保持身心愉快,不会因为受到歧视而自卑,这样不仅有利于文科女大学生本人,也有利于用人单位的长远利益。想要有良好的就业环境就必须靠政府的努力,政府在这一方面有足够的能力确保文科女大学生不受歧视。良好的就业环境对市场也有很大帮助,市场的优化有助于促进国家整个就业发展,文科女大学生作为就业群体的一部分,其就业也会有所改善和促进。
所以,在文科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现象,因而发挥政府对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的监督作用必不可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发挥政府对就业市场的监督作用。上面提到政府在优化就业环境和市场监管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要想有良好的就业环境,政府监督是关键。政府不仅要制定关于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的法律条文,还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内容的完善与细化,具体细化到用人单位如果存在性别就业歧视,应该怎么样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使得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敢有性别歧视,从而保障文科女大学生平等的就业机会。制定出来的这些法律条文可以通过媒体来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人都清楚政府对于文科女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让用人单位受到这些法律条文的约束,保障文科女大学生就业。当文科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性别歧视后,能够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国目前的就业市场不规范,秩序比较混乱,影响了文科女大学生对就业信息的了解和掌握,使文科女大学生所了解到的信息不全面或者完全是错误的。政府可以通过其职能,对就业市场进行监督规范,拓宽信息获取途径,监督各种信息的来源,保证信息合法,并且积极整合各项信息,保留对文科女大学生有用的正确信息,杜绝各种虚假信息,避免文科女大学生被那些错误信息误导,造成不良影响。
再次,政府还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确保这些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对文科女大学生就业能有实质性的帮助。不仅是政府具有监督作用,社会、市场和公民对就业机制的运行过程都有监督权,但是政府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政府不仅是公共权力的制定者,也是执行者。制定者表明,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政策;执行者表明,政府在执行政策过程中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力。再者,政府对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和学校都有监督作用。对用人单位,政府监督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有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是否存在性别歧视现象。对学生本人,政府监督文科女大学生专业素养和水平,让文科女大学生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参与就业,不存在虚假现象,帮助建立诚信就业市场。对学校,政府监督学校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在学校的学习质量。总的来说,政府作为法律的权威运行者,对保证政策的健康运行有着极强大的震慑和惩治能力[6]。
3.鼓励文科女大学生自主创业
政府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文科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性别歧视,这使得她们对用人单位失去信心,认为与其为别人打工遭受歧视和不平等待遇,还不如自主创业,为自己的未来打拼奋斗。对于这样的状况,政府应该在现有的政策上不断完善有关自主创业的法律,使文科女大学生在自主创业的道路上走的更长远。目前的就业形势致使文科女大学生在就业方面遇到了不少困难,政府制定的关于文科女大学生就业上的政策,对于文科女大学生就业发挥着一些作用。一方面,文科女大学生可以通过政府了解许多关于自主创业的信息,让文科女大学生有足够的信心自主创业,勇于面对困难和挫折,因为自主创业这条道路比较艰辛,在创业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和困难,文科女大学生需要有足够的心理素质来承受这些挫折,不能半途而废。另一方面,政府所制定的这些政策有利于缓解当前紧张的就业形势,自主创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途径,现在社会的工作压力太大,企业工作环境不自由,有些文科女大学生无法适应这种高强度的节奏,自主创业相对于在企业里工作更加自由,压力也相对而言减轻很多,也不会受到明显的性别歧视和不公正待遇,还能锻炼适应各种环境和解决各种困难的能力。政府对于文科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应该提供各种保障。首先,在资金方面,政府应在减少税收、降低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对文科女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援助,让文科女大学生在创业道路上减少一些阻碍,政府给予的资金补贴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文科女大学生正确认识自主创业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创业。其次,在法律方面,政府可以制定一些关于文科女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的法律,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文科女大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享受的待遇,还应在法律当中表明,如果文科女大学生在自主创业时遇到了困难,或者在创业过程中受到差别对待,政府可以根据法律提供相应的帮助,帮助文科女大学生解决各种问题,为文科女大学生积极创业创造一个平台。总之,政府在鼓励文科女大学生自主方面起到很大作用。
以上简述了政府在文科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上发挥的作用,只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这方面的作用,就可以有效缓解文科女大学生就业压力,对促进文科女大学生就业有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郝君.文科毕业女大学生就业弱势问题探讨[J].出国与就业,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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