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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的有效性及提升对策

 2024-02-05 15:58:21  

论文总字数:9937字

摘 要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网络监督在社会各领域的影响力不断彰显,越来越多的公众将网络作为民意表达的重要方式,发挥着其特有的监督功能。同时,网络监督在推动政府廉政建设过程中的有效性也不断增强,一系列的贪污事件和问题官员都无处遁形。然而,由于网络在我国发展还不够成熟,网络监督在促进政府廉政建设方面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我们需要从多方面来实现网络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以此更好地发挥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关键词:网络监督;廉政建设;有效性;提升对策

The Effectiveness and Promotion Countermeasures of Network Supervis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lean Government

Chen Meng-xue

(Wentong College,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Jiangsu 22300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the popularization, the influence of network supervision in the society in various fields continuously reveals, more and more public consider network as the important way of public opinion expression, playing its unique supervision func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network supervision effectiveness in promoting the government in the process of the cultivation of clean government is also increasing, a series of events and issues official corruption is nowhere to hide. However, due to network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 is not enough mature, network supervision in the aspect of promoting the government to build a clean government also has some problems inevitably. Therefore, we need to realize the systematiz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of network supervision in many ways, in order to better play to the role of network supervision in the government to build a clean government.

Key Words: network supervision; clean government; effectiveness; promotion strategy

当前,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逐渐步入到一个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网络的重要性日趋凸显。网络不仅为普通百姓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便利,更重要的是对政府的廉政建设产生了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监督工具,呈现出特有的新鲜活力,它对关注社情民生、弘扬廉政文化、营造廉洁氛围具有重要的影响。网络监督满足了公民参与政府廉政建设的愿望,也使政府廉政建设更加贴近民意、顺应民心,加强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联系。

一、高度重视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的有效性

网络监督是指网民通过利用当前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对社会上发生的事件进一步深入了解、关注和监督的各种活动,以促使事件在公正、公平、公开的条件下得到圆满解决,网民可以针对政府行为或国家政策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而最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有近6.49亿网民,[1]网民的广泛参与使得网络监督无处不在,好比一张群众监督的“天网”,这无疑有利于人民群众加入到政府廉政建设中,监督政府的执政过程,揭露政府的腐败行为,真正使政府做到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建立一个社会所公认的务实高效、廉洁勤政、公正严明的政府。因此,网络监督对政府的廉政建设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1. 网络监督为政府廉政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

网络以其迅猛的发展速度为我国政府的廉政建设不断注入了新的活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权力人物关系及运行过程始终是网络监督的对象,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仅需要体制内的监督,更需要体制外力量的介入。网络监督作为这一重要的力量在监督权力运行、反腐倡廉、正风肃纪的进程中,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关注。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反腐倡廉意识的提高,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的深度和广度中不断推进。由于网络监督具有自发性、匿名性的特点,使得很多的网民在毫无后顾之忧下畅所欲言地表达意见,以无遮拦的曝光方式让腐败分子和问题官员无处藏身。据统计,十八大后全国已出现75名副部以上官员和军级以上军官落马,包括今年第1个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杨卫泽。[2]而一项调查显示,公众对举报方式的排序中,第一有效的为网络曝光(35.8%),其他依次为传统媒体曝光(31.3%)、向纪委举报(17.2%)、向检察院举报(11.4%)、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和向公安部门举报(0.5%),一系列的数字表明公民更愿意利用网络曝光来揭露和抨击政府的腐败行为,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而及时进行公开处理。[3]南京“天价烟”事件、西安药家鑫事件、“表哥”杨达才事件及陕西“房姐”事件等等无一不折射出网络监督的力量。可见,网络监督已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政府廉政建设便捷而有效的新平台,为最大限度地揭露腐败现象提供了重要条件。

  1. 网络监督提高了政府廉政建设的效率

政府廉政建设效率的提高是政府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重要的价值追求,网络运用高科技术,实现了信息的光速传播,并随时随地都在更新,公众可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网络了解社会上所发生的时事,并即时看到事件发展进程。一系列问题官员的腐败行为一旦被网络曝光后,网络监督以其影响大、反应快、参与广的特点使得公众的看法观点可以更快地传达到相关部门并迅速对其事件进行有效处理,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该方式收集群众的意愿和建议,在自下而上的民意对接中增强了政府的反腐败能力,提高了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的效率,大大利于政府及时查处腐败和纠正不良作风。虽然网络监督力量不具有强制性,但它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相比传统的信访繁冗复杂的程序,降低了中间人为的干扰因素,为反腐工作争取了时间,也就相对地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以往存在的被举报人和举报人之间的报复现象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失责现象,造成了监督效率低下,而网络的匿名性使腐败案件的举报人避免了身份的暴露,风险相对较小,从而有效地保护了举报人的权益和安全。同时,网络揭露官员不良行为具有强烈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由于网络媒体揭发而造成政治生涯结束的官员与日俱增,很多官员开始惧怕网络监督的威力。从一项调查资料上看,有70%的网民认为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担心工作中不良现象被曝光、影响前途”高居榜首,占60%。[4]由此可见,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具有很大程度的警示作用,不仅能为广大官员保持勤政廉政的作风提供强大的社会支持,还可以震慑潜在的问题官员,使他们不敢滥用权力、胡乱作为,变得自律和收敛,并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坚持依靠网络群众力量。

  1. 网络监督奠定了政府廉政建设的群众基础

由于公民参与网络监督没有特别的限定,不同的行业和阶层只要进行简单的计算机操作、掌握基本上网技能的公民都能参与到网络监督中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庞大的网民数量为我国网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建构在互联网基础上的网络空间为广大公民提供了一个发表自己对腐败行为意见和看法的平台,使其充分行使自身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也让更多的公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政府廉政建设中来,加强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方便了政府及其他公共权力机构接受来自更多公民对政府廉政建设提供的建议与监督,让被监督者在网民力量的监督下无法逃避,真正地让政府了解群众所需、群众所想以及群众的困难,让政府在网络的影响下深入群众,联系实际,促使其在作出具体行为之前更加慎重公正清廉,充分考虑老百姓的感受。网络监督的不断发展与公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不断提高,极大地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这些都为政府廉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通过广大民众的直接参与,腐败官员就更少有了藏身之处。公民权利的直接诉求促使其从反腐败的观望者和局外人转变为廉政决策过程中的一员,提升了公民的主体地位。在网络监督中,任何一个公民都有可能成为反腐倡廉的组织者,也可以成为他人反腐倡廉意见的支持者,不仅可以使每个公民看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希望,而且增强了其参政议政的自信心。[5]

  1. 网络监督畅通了政府廉政建设的监督渠道

相比传统监督渠道的形式单一、过程缓慢,网络监督渠道更加方便快捷、生动形象,不仅可以匿名,还可以集声音、文字、视频于一体,公众能够更有效地了解网络上传播的信息。与此同时,网络所具有的信息共享性容易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而这种共享不受地域的限制,这就使得网络监督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政府公信力和凝聚力在社会的期待下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建设社会所倡导的廉洁政府。利用网络揭露腐败现象,将有关事件暴露在广大群众的视野之下,大大增强了网络反腐的预期结果。网络监督操作简单方便,影响面广,进一步鼓励与支持网民多渠道地搜集证据和信息,及时高效地反映政府官员的作风问题。另外,政府也可以通过建立类似于门户网站的互动平台,在网络上与网民展开积极有效的互动,主动聆听社会大众的心声,了解社会大众真正的需要,通过双向的交流平台与沟通机制,改变传统监督渠道传播信息单向流动和反馈滞后的现状,增强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促使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深入剖析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的困境

由于广大网民的积极参与,在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中,网络监督起到了积极的多方作用,网络监督成为当前形势下我国反腐败的新形式,为有效监督政府公共权力打开了新局面。网络监督正在逐步蓬勃发展成为我国廉政建设的新途径,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网络监督仍处于一个初步形成的阶段,这一新兴事物的弊端也不容回避,出现了诸多问题制约其深入发展,成为政府廉政建设中的障碍。具体表现如下:

  1. 网络监督主体的局限性

在高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虽然参与到网络监督的主体数量相当可观,但是监督主体的组成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网络监督的主体缺乏代表性,其组成主要呈现出年轻化和城市化的特点,根据《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就网民的职业结构而言,学生群体的占比最高,为23.8%;从年龄结构来看,我国网民以10-39岁年龄段为主要群体,比例合计达到78.1%,40岁以上的网民仅占到20.2%;从学历结构上看,初中及以下学历网民占47.9%,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网民占到11.0%;从城乡结构上,城镇居民占到72.5%,农村居民占到27.5%。[7]这一系列的数据表明网络监督在主体构成上不够完整,只能代表部分人的意愿,形成的影响力也有限,不利于网络监督的广泛深入,也不利于政府廉政建设有效性的提升,因此也就难以获得大众的信任,网络监督所代表的利益也就不均衡、不全面。

  1. 网络监督信息存在虚假性

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每个公民都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便于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处理案件,同时也可以形成对举报人的保护,增强公民参与政府反腐工作的勇气。但是网络是一个应有尽有的信息集群,各式各样的信息随处可见,网络的开放性使每个网民都可能成为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网络信息的发布也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并且缺乏相关的责任,不需要任何严格的审核程序便可在网络上任意传播,因而网络信息难以辨别真伪,导致一些虚假信息的泛滥,很多无中生有的信息不仅给相关部门的调查带来了更大的工作难度,而且对被举报人的个人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影响,严重的还会使人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的行为,影响网络监督的效力和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阻碍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1. 网络监督暴力涉及隐私

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特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少网民揭露腐败事件的不安全感,但容易导致非理性的参与行为,形成网络暴力,滋生部分网民的负面心理,客观上也增加了社会生活中不负责任的言论和不合理的行为,导致网络监督在推动政府廉政建设过程中缺失理性化行为。例如—些腐败事件在网络曝光后,由于情节恶劣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会激起相当部分网民的不满情绪,在短时间内掀起舆论的高潮,从而在网络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过激言论甚至是故意诽谤,捕风捉影、夸大其词、歪曲事实,不仅干扰普通民众的视听和判断,而且造成当事人的名誉受损。然而这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会迅速蔓延,若不及时进行疏导,一旦形成集体效应后,原本正常的网络监督就有可能演变成非正常的群体网络暴力,背离社会道德规范。同时,“人肉搜索”当事人的一系列个人私密信息并将其公布在网上,不仅严重妨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发展,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且对政府廉政建设以及社会稳定都带来必不可少的影响。

  1. 政府对网络监督的认识和管理不到位

网络监督虽卓有成效,但政府对网络廉政监督的认识并未到位,受其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的束缚,网络民意作为一种公共舆论导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可以被人为操纵的。在某揭露政府不当行为的监督信息刚传入网络,尚未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时,相关政府人员早日察觉后就釆取对网上信息进行删贴处理、封锁消息等做法以此屏蔽监督信息,或者相关政府人员对公众举报事件采取敷衍了事、回避的态度,甚至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同时,政府对网络廉政监督的管理也并未到位,这主要表现在政府尚未立法将政府官员财产信息进行公开,未统一在政府网站上设网络反腐专区或相关通道以供网民集中反映信息。[8]

  1. 网络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现如今,我国关于网络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国家还未出台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来对网络监督的行为进行合理有效地规范,而已有的关于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与互联网的发展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使得网络监督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制约,在具体实践中可操作性差,难以执行和落实。当前,在网络监督推动政府廉政建设的过程中,还缺乏对举报人行为的有效保护措施,举报人遭打击报复时有发生,致使那些想要通过网络进行反映问题、举报腐败现象的网民犹豫不决,同时也缺乏对政府是否及时处理举报事件的监督制度,政府对举报事件置之不理也时有发生。有调查显示,有69.7%的公众担心“对于举报信息只受理,不处理”,54%的公众“害怕举报信息外泄,受到报复”。[9]因此,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对网络监督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与此同时,还会使法律意识淡薄的公民置他人利益于不顾在网络上随意发布虚假消息或者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恶意传播谣言,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网络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有效提升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的对策

基于目前我国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面临一定的困境,要使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工作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对当前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的分析,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从多方面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网络反腐的行为,这样才能更大地发挥网络监督在廉政建设中的效力,对政府干部起到监督和震慑的作用,保证政府权力高效、透明运行。

  1. 加强网络廉政教育,推动政府廉政建设

互联网集合了传统媒体优势,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网上教育宣传,把各种动态信息及时在党风廉政网站中更新发布,让更多的网民意识到网络监督平台的存在,并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网民参与到社会监督大群体中,大大增强廉政教育宣传的力度,使网络廉政教育宣传更具吸引力。通过学习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宣传教育在社会大众中逐渐由被动转为主动,廉政文化和廉政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而形成人人参与和支持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利于广泛收集广大群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廉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我国建设廉洁政府,推动我国政府的廉政建设工作。

  1. 建立以政府为引导的网络监督模式,实现廉政建设中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

硬性压制网络监督不可能,放任自流也不可取,重要的是政府对网络监督的积极引导,与网民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要不断加强廉政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充分利用网络上的反腐信息,加强与网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关注网络上的言论和群众意见,及时做好信息的反馈。另一方面,政府领导干部也要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与公众的密切互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政府与公众只有在互动中才能共同进步,才能够实质性地发挥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的有效作用。通过在网络上政府与公众的交流来认真倾听网络民意,把网络监督作为促进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利条件,以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1. 增强公民参与政府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培养高素质反腐群体

网民是网络监督的主体,提高网民的内在素质和规范其外在行为成为完善网络监督过程中的重点。网民应注重自身的道德建设,既要明确权利,又要牢记义务,不断增强自身的高度责任感和正义感,政府要对网民的网络反腐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使其以一种理性的态度来对待网络监督,不用偏激言论伤害他人。另外,政府可以对举报腐败事件属实的网民,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且做到保护检举者的人身安全,以此来提高公民的反腐积极性,增强公民参与政府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网络监督应紧紧依靠群众,只有这样,政府廉政建设才能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针对网络监督的主体的代表性不充分的缺点,我们要加快互联网的推广,整合各种资源,平衡互联网发展的区域差异,改善我国网民结构失衡现象,使其面向社会各阶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腐败分子的违法行为公之于众,让腐败分子在法律的制裁下无处遁形,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下,建立一个廉洁公正的政府,有效推动政府廉政建设工作。

  1. 提高政府对网络监督的认识和管理,引导廉政建设的良性发展

政府要客观理性地认识和对待网络监督,摒弃保守落后的官本位思想,以坦诚的态度面对网友的质疑。众所周知,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是连锁爆炸式的,一旦网络上出现对政府某件事、某个人的关注度过高时,就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并及时进行跟进监督,对于虚假的网络反腐信息要及时作出相应的反应和处理,而对于具有煽动性、容易引发网络暴力的信息,要争取在短时间内化解矛盾,澄清事实,破除谣言,引导群众了解事实,促进案件公正处理。这就要求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舆情,加强对网络信息动态的监管,成立专门的网络监督队伍来对网络上的反腐信息进行审查,筛选出有价值的网络信息来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工作。另外,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是保持政府清正廉洁的重要提升对策。首先,必须建立现代公共管理体制,积极鼓励公民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其次,建立私人财产申报制度,这是防止政府权利主体腐化的又一制度支柱,[10]可以达到从源头上清除滋生腐败土壤的目的。

  1. 健全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为政府廉政建设提供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

健全网络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的基础,是惩治和预防腐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举报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各种腐败行为进行揭露曝光,同时举报人的权益和安全会在法律制度下得到保护,避免相关人及其家人受到人身威胁,对于在网络上以反腐的名义侵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个人名誉的情况,要用法律制定明确的惩戒措施,而这一系列的措施都有利于推进政府相关部门集中效率收集意见、反馈信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推进网络监督的有序进行,使网络监督成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渠道。当然,加强网络监督的立法工作不可盲目进行,必须针对我国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互联网自身的特点对症下药,制定出有利于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

总之,作为信息化时代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也存在很多缺点和问题,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相关法律范围内,尊重国情,以发展的眼光,以理性的态度正确看待网络监督,充分发挥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网络监督在政府廉政建设中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电信网.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网民6.49亿[EB/OL].[2015-02-04].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15-02/04/c_1339688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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