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养老机构的现状及其发展文献综述
2020-04-01 11:04:34
文 献 综 述 老龄问题,是我国21世纪正在面对和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按照联合国有关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 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7%以上,即为老年型国家或老龄社会。
作为人口大国,我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自20世纪末, 60岁以上人口已超过总人口数的10%,已经入老龄社会,预计2030年将进入银发浪潮时期。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象征着社会的进步,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养老问题就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老年人尤其城市老年人的需求,机构养老模式应运而生。
一、我国面临的老龄社会的现实 秦谱德在(”新世纪中国面临的老龄社会问题”《经济问题》2002年3月)一文中指出:进入新世纪,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人口年龄结构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年人口还将以较快速度增长,到2015年60岁以上人口将超过2亿,约占总人口的14%,到2040年60岁以上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25%,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
与先期进入人口老年型的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老年型具有老龄化发展快、老年人口数量大、高龄老人多、地区之间不平衡、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等特点。
因此,中国面临的老龄化的压力更大,问题更多。
徐擎擎,赵婧在(”我国城市养老方式文献综述”《法制与社会》2009年4月)中指出:建国以后,随着我国人民生活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逐步由建国初期的35岁延长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