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与基层领导干部素质关系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02 11:23:17
文 献 综 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群体性事件也愈演愈烈。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最突出的社会问题就是群体性事件。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并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也给我国的国际形象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群体性事件的解决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但基层公务员作为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应对者,是其中的关键,其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决定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解决效果。群体性事件与基层领导干部素质之间关系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群体性事件和基层领导素质的研究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群体性事件概述的研究
林琳认为,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是: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看,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特定情景下,由一定数量的人组成的特定群体或偶合群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或表达某种诉求,或发泄不满情绪,采取超越国家法律法规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集群行为[1]。胡述宝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有一定组织和目的,采取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阻塞交通、聚众闹事、群体上访等行为,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甚至使社会在一定范围内陷入一定强度对峙状态的事件。[2]
二、关于群体性事件成因的研究
夏金梅是这样对群体性事件成因进行描述的:产生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是公民权利保障机制不完善,公共参与缺失造成的制度供给不足、应得权利失衡和权力缺少有效监督。[3]
史云贵认为,各地频发的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固然有很多原因,但一些地方、政府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与时俱进地转型,没有建立和完善公共权力对公众利益、愿望的有效回应与互动机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虽然是 ”突发的 ”,但其背后都隐藏着一些必然性,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背后,说到底还是一个利益与价值的分配问题。[4]胡述宝指出,农村利益冲突加剧是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5]
三、关于群体性事件相关研究重要性与必要性的研究
林琳指出,政府依法应对群体性事件既是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故相关的研究可以为政府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6]胡述宝认为,研究解决群体性事件的必要性是由于:一些事件本是个别的普通群众纠纷事件,但随着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和境外敌对分子, 包括国内一些所谓民间维权人士的插手, 通过境内外媒体的大肆炒作,使事件不断复杂化,最终演变为具有政治目的、影响海内外的事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