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考——以****事件为例文献综述
2020-04-02 11:24:16
一、课题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近年来,随着人类自然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也呈上升趋势。突发公共事件的爆发频率越来越高,引发的社会风险越来越高,成为民众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成为政府经常需要面对的话题。突发公共事件通常会对人类的生存、生活环境带来严重损害或造成极其剧烈的影响,因其具有不可预知性,作为公共服务的责任法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以及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处于极为特殊和重要的地位。我国正处在现代化的关键和攻坚时期,社会转型逐渐深化,人们的利益要求和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繁荣和政治安定并没有彻底消除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相反,由于社会旧制度中既定秩序的打破,新制度中的秩序尚未完全形成,不稳定的因素增多甚至出现扩大的趋势,突发事件非但不会减少,相反可能出现更多。因此,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特殊的措施加以应对,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更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本次研究将以7.23高铁事故为例对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方法、产生的效果、带来的负面影响、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以及如何预防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此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参考。
二、研究现状及发展方向
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界定,有学者是这样定义,突发公共事件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12],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本次对7.23高铁事故为例的研究属于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事故灾难的研究,将对这次事故中的政府起到的作用,政府处理方法存在的不足、带来的影响及如何改进与预防进行讨论研究。
突发公共事件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算还是显而易见的[1],秦启文对突发事件的危害做出如下统计:1993年,全国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616起,死亡3819人,发生交通事故242343起,死亡63508人,伤142251人;1999年全国每天有千余人遭遇车祸,发生交通事故412860起,死亡83529人,伤286080人,直接经济损失582万;2001年事故直接损失高达950亿人民币。除此之外,突发公共事件还会引起心理恐慌、改变社会文化[1],突发公共事件爆发时,人肯定是事件的受影响者或受害者,突发公共事件对受害者、旁观者等社会各种角色的生理和心理都会产生影响,心理影响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事后震惊,重现,责难,内疚,改变信念等。而地方政府必须在这些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15],救助,抚慰,补偿工作担任重要角色,制定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纠纷和矛盾。
突发公共事件对公众心理也会产生影响[1],有学者总结了主要的几点负面影响有:安全、信任感下降,随着事态的发展或流言的蔓延,公众有可能变得不相信政府,或者不相信身边的人,如美国的”9.11”沉重打击了美国公众心理甚至引起白色恐慌;还有一方面就是流言蔓延,在突发事件过程中,公共出于对事件真相的不明而感到恐慌、无助,就有可能对事件缺乏理性的分析和判断,从而轻信流言甚至让封建迷信重新抬头,甚至还有一些人听信流言而产生其他不良的心理和行为,现在的网络微博和手机短信成为传播信息的快捷途径,但是没有进行控制和责任追究,导致一些传播者添油加醋,这样加剧了人们的恐惧、焦虑不安和集体性的歇斯底里,酿就了社会的不安。所以政府对流言进行控制和心理辅导[15],政府出面或邀请一些专家、学者,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和心理发到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大多数情况下,公共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人员的伤亡很难避免[15],比如汶川地震、7.23高铁事故,这些重大灾难必然带来人员的伤亡,但是有一部分人员伤亡是由于发生踩踏引起的。而对于事故发生的现场,对群众进行疏散,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但是从行政法治的角度,疏散与居民的行动自由权、居民的自主权产生冲突,这就要求从立法上加以规定,这样一来能缓和人们的抵制情绪,维护政府权威,给政府采取疏散措施提供和理性基础。2007年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丰富了政府针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15]。该法第44、45条分别进行三级、四级和一级、二级警报预警期的政府应对措施作了列举式的规定,第49条规定了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后的政府可采取的应急措施。
三、总结
从以上的文献回顾中,我们可以较系统地了解到,突发公共事件的四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公共突发事件的传播、如何减少人员伤亡以及政府在这些方面应该如何应对进行了概括。并且以上学者的研究为本次研究提供了很高的参考价值,本次研究将继续分析讨论,探索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更有效的方法,寻找降低公共突发事件危害的措施,以获得更深入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