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当前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以南京市鼓楼区颂德里社区为例文献综述
2020-04-02 11:24:18
一、前言
社会(society)是由多个互相联系和互相作用的基本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而社区(community)的概念,100多年来,学者对做了多种定义。综观各种中外学者的论述,我们认为,社区则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域性社会。[1]
而在我国,社区的发展则起步较晚。1986年,民政部首次引入”社区”的概念,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次把”社区”的概念引入法律条文。[2]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位的社会功能开始逐步弱化,原来单位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开始剥离,逐步转移给”属地化”的社区。[3]这样,城市社区建设的热潮开始兴起,而为了更全面地理解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我们可以这样界定:社区管理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政府的指导下,整合社区职能部门,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过程。[4]
本课题研究的基层社会,即指城市中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区。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大、中城市掀起了社区建设的热潮。通过十余年的实践总结和经验概括,形成了集中有代表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5]本课题在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南京市选取颂德里社区作为代表性的范本进行研究,通过资料收集与实际调研,对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经验和利弊加以比较和分析,以作为中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参考系。位于南京市的首善之区#8212;#8212;鼓楼区的中央门街道颂德里社区,更是走在南京市社区建设的前沿,以此为个案来研究当前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典范性。
二、研究现状及发展方向
党的十四大以来,尤其是十六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的建立和发展,基层社会的建设也日益完善。根据有关学者的总结,当前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总体有一下三种类型:以政府权力为中心的治理社区、以社会自治权力为中心的社区治理、政府与社会合作的社区治理。[6]而在管理体制方面,则基本是市#8212;#8212;区#8212;#8212;街道办事处#8212;#8212;社区居委会四级管理。
在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我国各地出现了各具特色的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践和创新模式。但是,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基本上仍在传统的模式下运行。当前,城市社区服务和管理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市场化机制还没有形成,社区管理的资金还很匮乏,社区服务的质量还有待改善,以及新形势下人口流动性的加剧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的出现,已经成为广大城市居民对当前社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迫切要求。
具体而言,目前,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组织结构与职能配置使得社区治理行政化色彩仍然很强。这会导致在社区事务治理上存在职能交叉和重叠,社区自治能力受到挤压,自治功能发挥不足。第二,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发育不足,居民参与的渠道少,参与意识弱。第三,财政资金供给不足,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总是与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配套率、覆盖率方面总体上仍处于陈旧和短缺状态,无法满足居民的需求。[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包括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在内的城市基层社会组织面临着改革和调整任务。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观念也已开始向当今社会提出要求:政府应当下放权力至基层;注重市场作用,实行政企分开,鼓励市场自由竞争,社会管理主体应当多元化;居民自治意识应当增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