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多元治理主体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0-05-15 22:02:03
文献综述
近年来,公共管理领域发生了两大革命性运动:以提高效率、效益以及注重管理结果为导向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注重多远主体参与和合作的治理运动,各国地方政府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重要实践者,其治理发展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也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在地方政府治理的过程中,要充分协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进行创新性的治理活动,弥补地方政府单一治理的不足,发挥其他治理主体的优势,全面建构和谐小康社会。
国内研究现状(1)关于问题的研究:刘伟忠认为,①政府在进行公共管理过程中过分垄断职权,与市场、非营利组织、社团等协调不够,导致地方治理唯一主体#8212;#8212;政府事务繁多,政府失灵。②传统政府是全能的管制型政府,统治的权利方式是自上而下的,对社会公共事务是单向、强制性管理,行政管理效率的低下,缺乏科学有效的理论指导和针对性的制度设计;③传统政府越来越难以满足个性化需求,造成公民社会的不满。同样地,刘振国也认为地方治理政府存在着干预其他领域,过分集权化,与社会组织的衔接与协调不够成熟。并且认为当前中国的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阶段,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并创新。(2)关于对策的研究:刘振国认为,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地方治理中的创新实践,在积累原有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能力,搭建政社合作平台,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张桔、宗妍等认为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克服网络自身的无序性、非理性的情况下,①转变政府治理理念,以人为本,广纳民意,引导健康舆论导向;②调整地方治理结构,建立网络化治理,树立政府权威,努力消除”数字鸿沟”;③建立健全以服务为导向的电子政务服务机制,实行电子政务绩效评估;(3)关于理论研究:陈明明教授认为对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超大型国家来说,诞生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和目标,具有特定的背景。目前中国的治理模式中,事实上不存在如罗西瑙所说的没有政府的治理,甚至也不存在小政府的治理。多元和多中心只是治理的一个面向,采取国家集权治理与中国所处的内在环境和外在压力有关。中国也存在大量分权式改革,分权的逻辑不仅调动了社会个人的积极性,还提供了一种制衡的机制,中国的国家治理就是一个在双重的逻辑下运行的,即个人权利转化为制度化权力,任性的权力转化为依法行使的权力。(出自刘振国的《中国社会组织的治理创新#8212;#8212;#8212;基于地方政府实践的分析》;饶旭鹏的《政府职能转变趋势下地方治理模式创新探索》;陈明明教授《国家治理的三个结构性主题》)
国外研究现状 (1)勃敕#183;安东尼#183;哈罗德介绍了英国地方政府的特点,中央与地方关系特点和地方自治的特点;(2)斯图尔特#183;威尔克斯-希格,主要分析了地方政府的政治,而不是研究地方政府如何管理和提供服务这样的细节问题,尤其是集中分析了中央政府试图控制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努力实现创造性自治,这两者之间的动态关系;(3)格里#183;斯托克强调,英国地方政府应从直接管理体制或等级制度,向管理主义和准市场转变。加大地方政府经济结构调整,增强政治化,提高公众认知度。(出自勃敕#183;安东尼哈罗德的《英国政府体制》;斯图尔特#183;威尔克斯-希格的《从撒切尔到布莱尔时期的地方政府:创造性的自治政治》;格里#183;斯托克的《地方政府的政治》第二版);(4)戴昌娇认为对于美国地方治理研究多数是关于其自治问题、市民社会、美国社区治理的问题、美国城市和大都市治理以及地方政府的治理研究,在国外都有一定的文献记录。这些理论性的研究成果,对于我国地方政府治理具有较好的借鉴和改良作用。(出自戴昌娇《中美两国地方政府地方治理比较研究》)
在以往研究中多注重对地方治理方面政府问题的研究,对其他治理主体缺少较为深入的分析研究,且大多论述多为静态结构性描述,集中于制度概况,具体存在哪些现实问题及相应的改革措施,都亟待细细考究。在本课题研究过程中,力图在研究主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本文以地方政府治理为主导,多样化的其他治理主体为特色的主题,创新地方政府治理主体;延续了以往研究者研究的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治理的特点,通过描述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政府做引导,其他治理主体如公民、非营利组织等一些社会组织协调政府合作治理。本文采用了多种学科方法融为一体的综合研究方法,既采用了理论分析法又运用了实证分析法,既采用了制度分析法又运用了比较分析法,使行文更加有理有据。
在理论发展与现实变迁的双重推动下,迈向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合作治理的局面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思维的创新,理念的重塑,实践的变革。但要实现地方治理主体的创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既需要政府内部的引导,在公共治理中与市场、非营利组织、公民进行多层次交流、协调,也需要这些非政府的治理主体进行自身能力的提升,两者相辅相成,取长补短,共同推进我国地方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
参考文献
1. 俞可平:《地方政府创新与善治:案例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