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m高速巡逻艇总体设计文献综述
2020-04-23 19:40:14
近年来,受到海洋竞争局面和海上贸易运输蓬勃发展的影响,各国越来越重视海上执法力量的发展。一方面,开发和利用海洋是世界强国发展的必由之路,各国都需要发展海洋经济,维护海洋权益,特别是海上领土主权;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高速增长,海上运输业得到持续的发展,水上交通量增长迅猛,水上交通事故屡有发生,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此,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海军和海岸警卫队都配备了沿海巡逻艇,以对沿海地区进行治安巡逻与水上救援等工作。各国沿海巡逻船队的规模、结构配置等取决于国家整体技术经济实力及其对海域管辖的战略目标,同时受任务需求、风险大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些国家已根据自身条件、发展需要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形成了一套适用于本国的沿海巡逻艇配置体系。特别是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因其沿海巡逻艇的建设历史较长、技术水平较高、资金来源较充裕等原因,船艇等技术装备先进,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11],配置了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巡逻艇,如美国Mark VI未来巡逻艇、俄罗斯1208型YAZ级内河巡逻艇等。
相比于欧美等国来说,我国巡逻艇初期发展尚有不足,建设历史较短,技术水平较低。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海上执法力量,船艇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巡逻艇的开发速度加快,建造数量增加,技术设备也在不断更新。但对于我国漫长的海岸线而言,现有的这些巡逻艇还远远不能满足高强度海上巡逻、执法的需要,建造速度更快、综合能力更强的新型巡逻艇也迫在眉睫。
目前国内的现役巡逻艇有近千艘,其中绝大部分为20米级以下小型玻璃钢巡逻艇,占70%左右,如海巡0716号巡逻艇、海巡1129号巡逻艇等。这种巡逻艇航速快、重量轻,但船体强度小、抗风浪等级低,且空间不大,难以配置治安巡逻与救援所必需的武器、设备和物资,使得救援力量不足。因此,此类小型玻璃钢巡逻艇的使用区域具有一定局限性,一般只能满足低海况下的日常巡航执法任务,难以全面承担海上治安巡逻、打击水上违法犯罪活动、水上救援等多项工作任务。所以,有必要建造一批船体强度高、速度快、空间大的沿海巡逻艇,配置在事故多发、警备任务较重的沿海水域。新型沿海巡逻艇能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从而减少事故损失;具有一定攻击能力,能有效打击水上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巡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配备有基本的救助设备与人员,能及时监管海面并向遇险人员、遇险船舶实施救援,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搜救成功率。
综上所述,33m高速巡逻艇的设计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实际工程价值。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title}2.1设计目标
本艇为在沿海航区使用的高速巡逻艇,用于进行水上治安巡逻、反恐防暴、打击水上违法犯罪活动、水上救援和指挥交通等工作。入级中国船级社(CCS)船级。本艇船长约33m,满载试航速度为30kn,续航力为10小时,船员定额4人,乘员定额22人,艇内设有贵宾室、总指挥室和紧急救助室,并配置有轻型武器。
2.2基本内容
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设计船特点,绘制总布置草图,进行方案必选及性能校核、船舶主尺度及船型系数的确定、型线设计、静力学计算、总布置设计、螺旋桨设计、船舶浮态和稳性衡准的计算、最小干舷及吨位计算,最终完成总体设计,提交计算说明书,完成型线图、总布置图、静水力曲线图及邦戎曲线图的绘制。
2.3设计思想
2.3.1船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