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船舶对海事海商法律的冲击初探开题报告
2020-05-01 08:43:3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 目的及意义(含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分析)
1.1研究目的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智能船舶的国际国内定义和现有的海事海商法、国内相关公私法关于智能船舶相关的内容查阅与比较,探讨智能船舶在海事海商法中的法律地位以及智能船舶的对相关法律的冲击。结合智能船舶的发展以及法律,以期使智能船舶的法律地位更加符合客观现实,填补智能船舶发展过程过的法律初步探讨的认知。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研究(设计)的基本内容、目标、拟采用的技术方案及措施
2.1基本内容
本次研究设计过程之中,拟采用文献查阅与同类因素比较分析的方式进行智能船舶对海事海商法法律地位冲击的初探。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3.进度安排
2月20日-3月25日,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并联系导师,编写开题报告,确定毕业论文的大体内容框架和研究方向;
3月26日-4月15日,进一步修正和确定论文方向和具体内容。另外,完成20000个字符的英文文献翻译。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4.阅读的参考文献不少于15篇(其中近五年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
[1]王欣,初北平.研发试验阶段的无人船舶所面临的法律障碍及应对[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7,28( 3) : 59-67
[2] esa jokioinen. remote and autonomous ships the next steps. ship intelligence,2016, www.rolls-royce.com/mar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