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特别301条款调查的中美知识产权贸易摩擦分析文献综述
2020-05-02 17:56:57
文 献 综 述
一、特别301条款与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历史分析
通常说的美国法上的301条款,指的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它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贸易做法”发起调查,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单边制裁,包括撤销贸易优惠、征收报复性关税等。301条款在广义上包含”一般301条款””特别301条款””超级301条款”等。其中,特别301条款是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
2017年8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备忘录,授权贸易代表罗伯特#183;莱特希泽就中国是否侵犯了美国的知识产权展开调查。8月18日,莱特希泽声称,将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在涉及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的领域对中国正式启动贸易调查。
此次调查的启动正是依据特别301条款展开,以确定中国政府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方面的法规、政策和实践是否存在不合理或歧视之处,以及是否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形成限制。
表1.历史上美国政府对中国发起三次”特别301调查”一览表
巩胜利,龚建利(2017)指出中美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端由来已久,早期美方主要根据”301条款”,尤其是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特殊301条款”采取单边制裁措施。早在1990年美国就将中国升级列为”重点观察国家名单”,并分别在1991年4月、1994年6月以及1996年4月三次使用”特别301条款”对中国知识产权实施”特别301调查”。梳理历次”301调查”,调查的结果几乎都是通过与美国磋商和谈判,最终达成协议或妥协,而美国总统最终执行报复性措施较少;美国也多次利用”301条款”为自己在谈判博弈中占据它国优势。
二、当前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的原因分析
二十一世纪前,在中美之间三次激烈知识产权争端中,美国都是利用”特别301条款”宣布对中国采取贸易报复措施,迫使中国与之谈判、达成有利于美国的协议,反映出美国强硬的单边主义姿态。1995年以后,随着世贸组织的成立、TRIPS协定生效,美国、欧洲开始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敦促各成员方遵守TRIPS协议中的义务;同时,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反报复能力增强,美国早期以权利为导向的单边主义逐步走向失灵。如今为何美国又重启”特别301调查”拟对中国展开报复性措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