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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廷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范研究文献综述

 2020-05-19 21:33:26  

文 献 综 述

如今随着国际经济的良好发展以及国际贸易规模的逐渐扩大,面对商业银行客户群逐渐多样化的趋势和不断创新的国际贸易新形式,传统的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目前我国企业日渐多元化的融资需求,而新型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有着巨大的优势并且越来越多地被企业所认可,成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福费廷,作为新型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之一, 因为其无追索权的融资方式以及将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有效地结合而倍受青睐,它不仅为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双方提供了便利的融资方式,而且解决了因国际贸易双方互不信任而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难题,所以福费廷在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在我国福费廷业务起步晚,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在实际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业务中也蕴含着风险,因此对于其问题解决和风险防范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福费廷业务基础理论的研究

对于福费廷业务的基础理论主要从其定义和特点等方面进行研究。

杨行翀(2010)认为福费廷是指包买票据,包买商买断出口企业的远期汇票和本票,提供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其优势为(一)提供融资服务;(二)可以规避收汇风险,提前获得出口退税;(三)降低应收账款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四)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业务,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王丽丽(2011)指出福费廷是一种商业银行(通常是出口方银行)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已经承兑的、通常由进口商银行提供担保的大额远期票据的金融服务。其主要特点包括:(一)福费廷票据一般是以正常的国际资本性货物贸易为背景,不涉及军事产品;(二)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三)融资金额一般比较大,属于批发性融资;(四)出口商放弃对所出售票据的一切权益。(五)福费廷公司购买的票据无追索权。(六)福费廷票据应由进口方所在地银行担保。

马佳(2013)指出福费廷是英文”forfeiting”的音译,也有人翻译成:”票据包买”、”包买票据”或”买断”。通常认为,福费廷业务指在出口贸易融资中,银行或专业福费廷公司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提供无追索权的贴现或买入的一种融资服务,也称为”买断”业务,福费廷的法律性质为债券让与。

刘建飞(2014)指出福费廷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并经进口商担保银行担保的、期限在半年到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本票、信用证等票据表现的债权,无追索地授予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或大金融公司的一种贸易融资方式,目的是为了提前取得现款。

张新存(2014)认为福费廷业务是远期信用证受益人在取得信用证开证银行书面付款承诺的前提下将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以卖断的形式出售给票据包买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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