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岢岚县易地扶贫搬迁财政款项利用分析开题报告
2020-02-29 10:19:5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中国扶贫事业成效显著但问题仍然很多。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万户农村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按照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计算,2017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4335万人,贫困发生率为4.5%。从2001年开始,全国范围陆续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截至2016年底,已累计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补助投资363亿元,搬迁贫困人口680多万人。为了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问题,如期完成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计划五年内对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大幅拓宽融资渠道,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脱贫扶持力度,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bigsten和arjan认为人口迁移能有效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打破这种恶性循环; bilsborrow and ogendo提出土地被过度利用并退化之后也会产生贫困现象,人口外迁可能是一个缓解贫困、改善环境的方式。但是,也一些学者并不认同这样一个观点,yang du et al则认为由于存在高昂的迁移成本及不可预知的风险,比如搬迁移民安置过程中资产的损耗、生产技能的失效、原有生产生活环境的丧失、发展资源的缺失这些都是迁移的成本,及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环境风险都是移民后生活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真正贫困人口并不能将移民行为作为农户脱贫的策略;kothari认为可能会有更糟糕的情况,当由于保护环境的需要而导致非自愿搬迁移民时,就有可能使得搬迁家庭的生活状况更加恶化,因此,jackson and sleigh指出,对于非自愿移民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补偿以维持其正常的生计条件,lachman、koczberski and curry也提出在移民过程中对农户土地的征收会减少移民的福利,也需要得到合理的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及实物补偿,使移民在迁移之后其生活水平应该有所提高,或者至少与移民前生活水平一致,才是移民安置的目标所在。
张世勇认为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精准脱贫的措施之一,本质上是一种规划性社会变迁,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因为任务完成期限的时间紧迫性和压力型体制下的考核要求,基层政府面临着强大的政策执行压力,从而导致了政策执行偏差和扶贫风险。要避免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负面政策效应,需要在执行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尊重贫困群体意愿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推进,为政策执行的可逆性留有余地。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基本内容:
1.导论
1.1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2018.4.1-2018.5.25完成论文撰写(初稿、修改),分阶段上传三篇阶段性报告
2018.5.26-2018.6.1完成定稿上传,教师评阅论文
2018.6.4-2018.6.8完成论文答辩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张世勇,规划性社会变迁、执行压力与扶贫风险*———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评析,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
2.侯茂章,周璟,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研究,经济地理第37卷第8期,2017年8月
3. 程丹,王兆清,李富,易地扶贫搬迁研究——以山西省五台县为例,天津农业科学2015,2i(i):70一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