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2023-07-04 11:54:10
论文总字数:7987字
摘 要
: 江苏省引领保险业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而淮安市作为全省农业保险的试点城市,在农业保险的道路上探索了十余载,为其他省市发展农业保险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本文以淮安市农业保险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淮安市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然后归纳出农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几大问题:农户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保险品种缺乏创新;政府财政负担沉重;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最后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关键词:农业保险,问题,对策
Abstract: The leading industry in jiangsu provinc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ctively, and huaian as the province"s agricultural insurance pilot cities, on the way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to explore for more than ten years,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for other provinces and cities provides much valuable experience.Based on huaian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huaian agricultural insurance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n induces th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of several major problems: farmers insufficient effective demand of insurance, insurance breed lack of innovation, the insurance liability, compensation standard is not reasonable, Lack of the guarantee of form a complete set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Finally, its main problems,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Agricultural insurance、Problems、Suggestions
目 录
1 引言 2
2 淮安市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2
2.1 农业保险的发展规模 2
2.2 农业保险的经济效益 3
2.3农业保险的制度建设 3
3淮安市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
3.1 农户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 4
3.2 保险品种缺乏创新 4
3.3政府财政负担沉重 4
3.4缺少相关保险政策 5
4关于做好淮安市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5
4.1提高农民保险意识 5
4.2 建立保险研究机构 6
4.3改善农业保险营运模式 6
4.4建立和完善地方性农业保险政策 6
结 论 8
参 考 文 献 9
致 谢 10
1 引言
淮安是江苏农业主产区,农业较为发达。 作为国家开办农业保险的试点地区之一,淮安市农业保险的发展始于2004年, 当年中华联合财险公司与淮安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联办共保协议” ,以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7∶3联办共保”的运作模式对淮安市参保乡(镇)6万多农户的三麦 、水稻等进行投保。经过11年的发展,保险规模稳步提升,使得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认识度不断提高。
但就实际发展情况而言,淮安市农业保险的发展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已暴露出许多问题,成为民生金融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难题,农户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保险品种缺乏创新、政府财政负担沉重、缺乏相关政策成为制约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成的。
本文以淮安市农业保险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淮安市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列举出农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几大问题,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淮安市农业保险持续、健康的发展尽一份力。
2 淮安市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自200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农业保险制度,并在全国进行试点推广。当年11月5日,淮安市政府与中华保险签订了“联办共保”协议,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开始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两年后,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淮安市顺利召开,省政府要求淮安市农业保险试点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经历11年的发展,淮安市农业保险规模持续上升,保费收入跃上新高度,农保制度不断完善。淮安市农业保险的发展状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农业保险的发展规模
基本险种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开办农业保险的最初几年,淮安全市参保的险种只不过小麦和水稻。在小麦和水稻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后的2010年10月,淮安市委、市政府决定经办全市新一轮能繁母猪保险业务。2011年11月3日,由中华保险经办全市蔬菜大棚高效保险。至此,淮安高效农业保险占比由全省落后跃为先进。从2012年起,各县区政府加快高效农业新险种拓展步伐,相继新开办了家禽(鸡、鸭、鹅等)、牲畜(猪、羊 、牛等)、荷藕、果树、露天蔬菜、大棚作物、水稻制种等类别险种。至2015年,淮安各地形成规模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品种基本均已参加保险,参保险种达20个左右。
2.2 农业保险的经济效益
保费收入跃上新台阶,保险理赔增多。据了解,2014年,三麦保费总收入6793.3万元,其中农民缴纳保费2037万元,均增长14%。水稻保险保费总收入6649.3万元,增长6%,其中农民缴纳保费1994万元,增长5.8%。能繁母猪承保总保费达565.45万元。蔬菜大棚(棚内蔬菜)保险保费收入2205.48万元。全市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达1.62亿元。[1]2014年淮安市的农业保险总共理赔3.72亿元,是农民自交保费的2.3倍,受到理赔的农户达到63.4万户。尤其是在2014年春天时,大多数的蔬菜因为干旱减产甚至颗粒无收的情况,理赔机构快速勘查,及时有效地弥补遭遇灾害农户的损失,为农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保障了淮安市农业稳定繁荣,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2.3农业保险的制度建设
农业保险制度越发完善,持续发展机制逐步构建完成。经过多年发展,淮安市的农业保险制度从无到有,在保险资金管理、运营费用计算、理赔标准制定、风险处理等重要环节制定了较为规范流程,《淮安市农业保险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淮安市农民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淮安市三麦、水稻、鱼塘保险业务理赔管理办法(试行)》相继出台,以逐步完善的保险制度保障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促进市、县(区)农业保险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建立,负责农业保险试点地区的具体工作。明确试点乡(镇)领导人对农险责任全权负责,指定乡(镇)农经站为领头单位,任命专人负责农险协助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3淮安市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自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作为农业大市的淮安,市委、市政府多年来始终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紧紧抓住农业保险这一惠民工程,以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监管、严格责任为重点,全力推动农业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实现跨越发展,为“十二五”时期乃至未来全市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省委的领导多次莅临淮安进行调研指导, 充分肯定了淮安市农险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淮安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也发现了诸多需要处理的问题。问题如下:
3.1 农户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
淮安市的农业生产是分散的,而且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农户参保意识低,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制约了淮安市农业保险的发展。农民家庭收入较低,农业生产收入在一个家庭中的地位决定了农户是否购买农业保险,这样的家庭经不起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因此这些农民更需要通过农业保险转移风险,但由于收入较低,难以将收入的一部分拿来购买保险。同时,农民还是传统的小农经济观念,受教育程度低,对保险的认识缺失,这造成了农民参与保险积极性不高。有些农户今年投保了,但是如果当年没有发生灾害获得理赔则会觉得不划算,白白浪费了投保的钱,第二年续保的积极性就降低了。还有一些农户虽然投保了农业保险,但是并不理解保险,甚至连农业保险的保险内容、保险标的、如何获得理赔都不清楚,这也是存在农户把缴纳保险费当成是政府胡乱收缴的费用,对保险产生排斥心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足,那么从农业保险中获得的保费收入不足以满足保险公司经营的要求,使得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也随之降低了。
3.2 保险品种缺乏创新
目前,淮安市场上存在的农业保险,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但保险品种相对较少, 不能切实满足农户投保的现实需求。目前,淮安市开办的农业保险品种包括三麦、水稻和养鱼的初始成本保险及农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四种。因淮安市区域内,县( 区) 经济发展不平衡, 不同区域的农民收入差异明显, 用“一刀切”的方式确定保险险种, 显然不符合实际的农业生产情况,脱离了农民对于保险的实际需求,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3.3政府财政负担沉重
农业保险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负担加重。首先, 农业保险由政府经营,意味着政府要提供保险费的贴补,也要承担农业保险的主办费用,包括地方农险公司设立及其分支机构的营运和管理费用,再加上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和高风险性,增添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保险基金配套难,保险种类增加后, 农民的保险资金增加, 扩大了保险基金规模。但是, 按照政府补贴有关规定, 市、县( 区) 财政的保费补贴也要相应增加,财政补贴资金压力相对较大, 难以到位。淮安市小麦、稻谷播种面积一般在 300 万亩左右, 按照平均每亩 10元保费计算, 可归积保费 3000 万元, 市县( 区) 两级财政按照 30%和 20%补贴, 应分别补贴 900 万元和 600万元, 这对于以农业为主的市县两级财政来说压力还是非常大的。
3.4缺少相关保险政策
我国的保险法规定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单独设立出来,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对农业保险专门立法成为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地方的共同做法。而我国现行的《保险法》还未载入农业保险,地方性的农业保险法规条例及其它配套帮扶政策也未制订出台,使得大多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敬而远之”,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时,农业保险出险率、赔付率高的特点,也给农业保险运营带来高费用率,高成本的困扰,但是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及农民负担能力有限,实行农业减免税和实行高额的保费补贴政策成为许多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的措施,以此来稳固农业保险的发展。目前淮安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发展迅速,但仍处于工业化起步阶段,还需要通过挤压农业的方式来发展工业。同时,政府与保险公司关系不顺,无法体现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业务的特殊地位,使部分农户无法享受农业保险政策带来的好处。
4关于做好淮安市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4.1提高农民保险意识
必须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通过简单有效的方法,让农民正确认识农业保险,理解其含义,提高农户参与农业保险的意识,让其认识到农业保险对于自身的保障,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和投保积极性。要搞好农业保险的宣传普及工作,需要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①进行多种途径的宣传, 广泛采用如广播、海报、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介,使农户能够认识到参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②通过保险实例讲解,使农户更加了解农业保险,同时根据农户的基本情况,让他们意识到自身可能遭遇的风险,将实际可用的险种推荐给他们,激发农户投保农业保险,③乡镇政府制作一些简单易懂的农业保险宣传单,挨家挨户的分发,做到家喻户晓。在此基础上,发挥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各种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
4.2 建立保险研究机构
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不断的产品创新才能使保险公司顺应市场需求,持续稳定地发展下去,进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农业保险险种的创新与保险研究机构的支持密不可分,因此建立保险研究机构势在必行。聘请保险专家和科研人员组织建立保险公司的研究机构,从而为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指导。与此同时,研究机构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开发新产品,而且还利于农业保险专业人才的吸收和培养,为保险公司的的长久发展提供后备军。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发展。
4.3改善农业保险营运模式
积极引进农业保险竞争机制,为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保险创造条件。政策支持下的农业保险的营运模式在推行的过程中,应该鼓励、支持、引导农业保险的发展,由此作为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发展的基础。
首先,加强淮安保险市场竞争,将更多形式的保险公司引入淮安的保险市场。①以地方财政及税收政策为支持,引入更多的商业保险公司,增加农业保险业务的竞争:②由政府财政出资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政府负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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