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政策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26 19:48:23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与政策监管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面临着传统金融一样的风险,有些风险在互联网条件下显得尤为突出,同时互联网金融还面临着一些特殊风险。
刘士余(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三大风险,分别是机构法律定位不明,可能越界触碰法律底线;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存在安全隐患;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
谢平等(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信息科技和”长尾”两类特殊风险。
魏鹏(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经营主体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操作风险、市场流动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和货币政策风险等。
由于互联网金融形态多样,风险特征差异较大。
也有许多文献从单个互联网金融形态来研究其风险特征。
如,官大飚(2012)认为P2P网贷平台存在贷款资金链断裂引发的信用风险、挪用第三方账户资金造成的操作风险、资金诈骗导致的声誉风险等。
此外,P2P平台模式下容易发生洗钱风险(王振等,2012)。
Ajay Agrawal,et.al(2013)从投资人、项目发起人和众筹平台三个方面研究不同主体可能面临的风险,如投资人可能面临项目发起人(筹资人)不称职、故意欺诈和项目失败风险;项目发起人可能面临商业信息泄露和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失效等风险。
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风险是由于法律和监管制度不明确下的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以及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科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