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运营模式及监管机制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3 11:05:01
文 献 综 述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2013年7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自此为民营银行的设立打开了闸门。
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得最近几个月民营银行无疑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和金融界最热门的关键词。
本课题正是在民营银行即将大开闸门之际研究民营银行的运营及其对于应该有的监管机制研究。
对于在于以后民营银行快速发展之际让民营银行真正的能够提供所需要的服务和业务,同时真正为当前我国金融改革的注入全新血液。
民营银行定义界定 在民营银行的定义界定上,我国理论界到现在都还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
目前,学术界对民营银行的定义界定大致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强调产权结构,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
李国峰(2001)指出民营银行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向民营企业、城乡居民定向募集资本而设立的,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银行业务为经营内容,依靠银行自身信用,以效益型、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组织。
吴晓灵(2003)认为真正的民营银行应该是以民营资本为主的银行,以服务对象和运作方式来为民营银行定义并不合适、姜应样(2003)指出股权构成中有一半以上为民营资本的即是民营银行,经营方式和资产结构不予考虑,民营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的组成部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民营资本构成超过一半的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