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营销模式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20 13:01:12
一、目的及意义(含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目的与意义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机遇。2013年,出现了专门向大学生提供分期购物的服务平台;2014年,京东发布“京东白条”;阿里巴巴同年发布“蚂蚁花呗”和“天猫分期”。直到现在,借助互联网技术提供消费金融产品的公司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也不断推出互联网消费金融全新的服务方式。本文的目的是通过总结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分析多种不同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营销模式进行研究,
(2)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国内:关于消费金融理论
杨胜刚(1999)认为,消费金融就是为消费者个人提供服务的金融业务,不同于企业金融消费金融服务的对象是自然人,不是企业法人。廖理(2010)认为,消费金融是向消费者提供包括消费贷款在内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王江(2010)认为,在广义上与消费相关的所有金融活动都属于消费金融,但如何准确的定义消费金融的范畴和内容仍是一个难题。首先,对于消费金融的界定不应只局限在狭义的消费信贷上,因为消费信贷只是消费金融的一部分,并不能完全代表消费金融。其次,消费者的各种金融活动都应该包含在消费金融中,包括投资、支付、保险、储蓄、信托等。同时,他认为消费金融研究的重点对象应该是家庭和个人的消费行为。叶湘榕(2015)认为互联网消费金融包含的范畴更广,其提供给消费者参与的金融活动不仅包括 信贷业务还包括支付、储蓄理财及风险管理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