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现状及其前景分析毕业论文
2020-02-15 20:07:35
摘 要
过去十多年,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飞速发展,理财规模不断扩大,但“预期收益 资金池”的理财模式弊端逐渐显露,理财业务隐性风险难以预测与控制,极大影响了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原则,在维持金融体系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宏观审慎要求之下,从银行理财事业部到理财子公司的转变已是大势所趋。2018年12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颁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后文中称《管理办法》),从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规则,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于12月26日正式批准中国建设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揭开了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的序幕,标志着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又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本文将首先简述理财子公司成立的具体步骤,并说明其意义,然后介绍我国理财子公司发展现状,并结合《管理办法》分析其发展前景,紧接着说明初期发展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而提出发展建议,最后做出总结。
关键词: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银行理财;理财子公司
ABSTRACT
Over the past ten years, China's commercial banking wealth management business has developed rapidly, whose scale has continued to expand. However, the drawbacks of the "expected income cash pool" financial management model are gradually revealed, and the hidden risks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are difficult to predict and control, which greatly affects the safety principles of bank operations. In order to maintain the stability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and guard against the macro requirements of resolving financial risks,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financial affairs departments of banks to wealth management subsidiaries is the general trend. On December 2, 2018, the China Banking And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promulgated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Commercial Banking Financial Management Subsidiary"(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which made clear provisions on the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subsidiaries, business rules, risk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n December 26,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was approved of establishing a wealth management subsidiary, which opened the prelude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mmercial bank wealth management subsidiary, marking the beginning of a new stage in China's commercial bank wealth management business.
This article will first briefly describe the specific steps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financial subsidiary, and explain its significance, next introduce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China's financial subsidiary, and analyze its development prospects in the light of the "Management Measures", then explain the possible problems it will encounter in the initial development, and then put forward development suggestions. Finally, make a summary.
Key Words: management approach, commercial bank, asset management, bank management, financial subsidiary.
目 录
第一章 绪论 1
1.1 选题背景 1
1.2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2
1.2.1研究方法 2
1.2.2研究思路 2
1.3国内外研究动态 2
1.3.1国外研究综述 2
1.3.2国内研究综述 3
第二章 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及其意义 4
2.1 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具体事宜 4
2.2 成立理财子公司的意义 4
第三章 国内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现状与前景研究 7
3.1 国内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现状 7
3.2 国内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前景研究 8
第四章 国内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初期发展困境及建议 11
4.1理财子公司初期发展可能遭遇的问题 11
4.1.1独立性不足 11
4.1.2人力资源缺乏 11
4.1.3产品创新不足 11
4.1.4同行业挤压 12
4.1.5外部监管有待细化 12
4.2 对于理财子公司初期发展的建议 12
4.2.1整合组织架构并实现资金隔离 12
4.2.2构建完整的产品研发、推广与销售机制 13
4.2.3建立市场化的考核机制 13
4.2.4注意经营风险的预防监管 13
第五章 结论 14
参考文献 15
致 谢 16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
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承诺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并推动金融市场改革,证券、保险、基金等行业得到逐步发展,理财业务也开始萌芽。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自由化程度的加深,对于金融市场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各大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扩大业务规模,占得市场先机,不断提高对于金融理财服务的社会宣传力度,相互之间的竞争越发凸显,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进入公众的视野,导致公众对于理财产品的认知度也在不断提高。同时由于经济发展而导致人们财富水平的提高,对于金融产品与服务也产生了一定的需求,各机构的金融理财业务也得以展开,我国金融理财市场初步形成。
正是由于理财业务刚刚起步,绝大多数客户基于对未知风险的厌恶,银行理财产品由银行担保,信誉度高,同时又具有高于储蓄的预期收益率而备受人们青睐,因此银行理财产品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扩大。在2005年,五大国有银行开始全面开展理财业务,揭开了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新篇章。截止2005年底,据统计,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有二十多余家,理财产品业务规模约2000亿元。而自2007年起,伴随银行理财开展广泛的信贷业务,银行理财业务规模快速的扩张,到2014年底,全国范围内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数已经超过了500家,存续理财产品数量共计达到55000只左右,理财资金总额超过了15万亿元,理财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给商业银行经营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其潜在风险有碍于银行经营的稳定性原则,在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为确保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与发展,并进一步降低系统性风险,使银行理财业务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源迫在眉睫,同时,金融市场发展日新月异,金融产品层出不穷,投资者拥有多样化的选择,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增长规模已经有所放缓,传统的“预期收益 资金池”运营模式弊端逐渐显现,刚性兑付等诸多问题对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实现理财事业部到理财子公司的转型则是解决问题的突破口。2015年3月27日,光大银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决议通过《关于设立理财业务独立法人机构的议案》,这是我国商业银行首次提出申请成立理财子公司,历经三年时间,截止2018年12月,已有多达20家商业银行申请公告成立理财子公司。2018年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了《管理办法》,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在12月26日,建设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的申请获得银保监会的批准,可以说是揭开了我国理财子公司发展的序幕。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转型期,更为注重稳健持续发展,成立银行理财子公司将理财业务从银行独立出来,有利于银行表内外业务的风险隔离,从而推动理财业务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源,进而逐步解决原有的理财产品运营模式产生的刚性兑付问题,符合中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总体要求。银行理财在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理财业务的转型发展,势必会对整个资管行业乃至整个金融市场有着不小的影响,因此对于理财子公司的发展研究显得十分必要。
1.2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2.1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取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大量与银行理财相关的参考文献,了解与之相关的理论知识,加深对于银行理财乃至资管行业发展认识,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并根据国内银行理财发展进程,对理财子公司未来发展提出见解。
1.2.2研究思路
本文将首先根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叙述成立理财子公司的相关要求及成立步骤,并从商业银行、资管行业、金融市场三个层面说明成立理财子公司的意义所在,然后简要概括国内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现状,并提出初期发展可能遭遇的问题,再适当结合国际银行理财经验对国内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提出几点建议,紧接着再结合《管理办法》从公司定位、业务运营、产品销售、投资范围及风险控制五个方面对国内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前景进行分析,最后做出总结。
1.3国内外研究动态
1.3.1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银行理财业务起源较早,因此对于理财业务的研究相较于国内更为完备,想法也更为前卫,更多的是对于整个资管行业的总体发展进行探讨。
Sabine Dörry(2016)指出在全球联系日趋紧密的今天,对于资产管理应当试图建立全球性的资产管理网络,方便资产管理业务的整体管理[1]。
Mohamed Ariff 和 Shamser Mohammad(2017)对于财富管理,通过列举许多财富管理的案例,认为应当注重理论与实际操作的结合[2]。
F Varela与R Pacheco-Torres(2019)针对资产管理中的刚性兑付问题,提出应当加强理财产品的革新,使其恢复到资产管理的本源,代替客户理财,而不是使用客户资金进行大风险投资[3]。
1.3.2国内研究综述
李洁怡(2015)就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阶段性步骤,指出理财子公司设立具体应包括四个阶段,首先成立理财集中经营部,然后成立理财准事业部,紧接着成立理财事业部,最后成立理财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理财业务[5]
陈涛(2017)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诸多问题,就如何打破刚性兑付提出了成立理财子公司,完成理财业务的转型[6]。莫开伟(2018)对于商业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具体作用,指出此举将夯实理财业务的法律地位,分离银行表内外业务,实现风险隔离并逐步打破刚性兑付问题[7]。
杨再斌(2019)对于理财子公司未来的发展,就战略定位认为应该通过理财子公司优化金融市场融资体系,将其作为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8]。董希淼(2019)认为理财子公司是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新起点,理财子公司的创立将推动银行理财业务乃至整个资管行业的创新发展。而关于开展业务的事先准备,董希淼提出对于理财子公司初期发展要做好资金充足,完善制度设计,加强人才储备,构建产品体系四方面的准备[9]。
阎沭杉(2019)对于理财子公司的未来发展可能遭遇的状况,认为理财子公司业务展开将面临不小的挑战,同时将面临银行原先设立的理财事业部与其他子公司的内部竞争,以及资管行业中其他涵盖理财业务机构的外部压迫,因此理财子公司的初期发展需要展开多方合作[10]。
第二章 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及其意义
2.1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具体事宜
关于理财子公司的准确含义,《管理办法》 中第二条将理财子公司定义为“商业银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对于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起设立条件的规定中提出“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理财业务专营部门连续运营3年以上,具有前中后台相互分离、职责明确、有效制衡的组织架构”,由此可见,对于那些由金融市场部等部门统一负责理财业务的银行暂时无法成立理财子公司。此举主要是为了避免成立理财子公司之初出现跨阶段所造成的混乱,允许那些具有一定经验的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有利于银行理财业务的稳步发展。
关于公司的组织形式,《管理办法》中第五条明确规定,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而作为控股股东,国内商业银行、境内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境内非金融企业必须严格符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且理财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应当建立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与管理制度,以及在能力允许范围内、风险管理水平之下的理财业务总体目标,保障银行理财子业务稳步推进。而在《管理办法》则明确规定“理财子公司应当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风险管理职责分工”。
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管理办法》则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金额为10亿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且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资本”,但对于母行却并未提出要求,目前来看,提出申请的商业银行均符合此要求。
设立的具体过程包括筹建与开业两个阶段,作为控股股东的商业银行应当首先向银保监会提交申请,在获得批准之日后筹建期为6个月,规定期限内完成筹建之后提出开业申请,受到开业核准文件并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规定的6个月期限内开业。其中筹建申请最长反馈时间为4个月,开业申请最长反馈时间为2个月,总体来看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所给予的反馈调整时期都较长,因此第一批理财子公司正式运营预计将会在2019年7月之后。
2.2成立理财子公司的意义
过去十多年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速,为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诸多问题,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已是大势所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成立有助于商业银行转型,资管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 进而逐步化解理财业务刚性兑付问题。银行理财在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理财业务的转型发展,势必会对整个资管行业乃至整个金融市场有着不小的影响。
首先对于与商业银行而言,一是促进理财业务经营模式转型。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之下,要实现银行理财事业部到理财子公司的成功转化,创新理财产品,吸引客户从而拓展业务规模是必要条件。然而,原先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 资金池”运营模式早已受到 “影子银行”等诸多诟病,因此,理财子公司必须遵循国际资管业务发展规律,做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客户自行承担风险与收益,实现理财业务运营模式的转型。二是提升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成立理财子公司将使得理财这一表外业务从银行经营业务中分割出来,使得理财业务的隐蔽风险从银行整体运营中隔离开来,便于自身建立更为完整高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理财业务与表内业务联系紧密度的降低,有利于银行更多的专注于其他主营业务,提升银行经营的稳定性。三是拓展业务资金来源。《管理办法》中指明理财子公司既可以开展公募业务也可开展私募业务,扩展了业务范围;取消了理财子公司销售理财产品的门槛限制,扩展了产品销售对象;另外允许其研发销售分级产品,丰富了理财产品种类,这将为提供客户更多样化的选择,有利于吸引更多投资者目光,从而汇聚更多的资金。四是有利于提升业务专业度。《管理办法》中规定理财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机构,理财业务单独从银行中隔开来,实现自主经营,因此,子公司的对于业务的经营决策自主权更高,可以制定更为专业化的业务运营机制,更为高效的利用人力物力资源来经营投资及咨询服务业务,与此同时建立更为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吸纳更多专业技术人才,有利于提升自身理财业务经营的专业化程度,充分保持在行业内的竞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