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视角下的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发展模式探究文献综述
2020-04-21 16:20:07
一、拟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互联网技术渗透到经济活动的各个角落,区域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中部崛起”、“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的提出、武汉“1 8”城市圈建设和“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全面实施,使得武汉逐渐成为国家重大战略聚焦之地,武汉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金融资源将越来越丰富。作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核心,武汉区域金融中心要紧跟时代,做出调整,尽量避免无效的、重复的金融实践,利用新时期新优势,利用“弯道”超车,向创新借力,缩小与上海、北京、深圳、广州金融中心的差距,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扩大武汉金融中心在全国的影响力。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1. 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
国内外关于区域金融中心的定义、形成条件、形成路径的研究有很多。国外方面, Cassis and Collier (2010, p. 3)认为金融中心是中间人协调金融交易和安排支付款项的地方,Hugh T. Patrick (1966) 提出金融和经济的关系方面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需求反应”模式,一种是“供给引导”模式,据此,有的学者认为金融发展的路径也同样适合金融中心的产生过程,所以可以把金融中心形成也分为两种不同的模式,即自然形成模式和政府引导模式。Dmitry Abramov, Natalia Ivanova (2013)认为金融中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发展条件:有利的商业环境、有效的市场、多种多样的金融活动、专业人才和技术和高度的信息准入。国外文献对伦敦金融中心、巴黎金融中心和纽约金融中心的研究较多,后随着时代发展,对于亚洲新兴的金融中心(如新加坡、东京、香港)的研究也多起来,上海的国际地位也逐渐显现。国内方面,我国对金融中心的研究起步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研究大多也集中在定义和形成条件上,认为金融中心也分自然形成和人为形成两种模式,后来慢慢开始转向单个金融中心的研究,对于香港金融中心、上海金融中心的研究尤为丰富。
2. 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
截止2018年,我国已设立31个金融中心,这些区域金融中心以上海、北京为首显示出不同的发展态势,各区域金融中心在竞争力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如何对区域金融中心的综合实力进行评估?H. Reed (1981)是国际金融中心评级的先驱,他用外资银行数量、非永久居民的银行存款所占份额等具体化的指标来评判一个金融中心的发展水平,使得比较更加量化和有据可依。目前在衡量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的评价指数中较为知名的还有有伦敦“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与新华社联合CME集团在上海推出的“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IFCD INDEX)。这两个国际金融中心评价指数都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影响并左右其他权威指数对于金融中心的排名。陈璐(2015)认为区域金融中心作为金融市场中交易的载体,完整的包含了市场交易所需的主体、客体和交易规则。决定采用金融主体实力、金融市场规模和金融生态环境三大指标来建立区域金融中心的评价指标体系。孙显超(2016)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对成都金融中心形成的因素进行求证,结果表明区域内贸易规模、贷款规模、证券交易规模、保险行业保费收入规模是其重要的形成条件也是扩大区域金融中心辐射力的重要因素。童晶(2018)以金融市场规模、金融机构实力、金融产业绩效、金融生态环境等作为评价标准,研究新一线城市的优劣势。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报告提出了四个一级指标体系:金融产业绩效、金融机构实力、金融市场规模和金融生态环境。
总的来说,评价体系指标名称上有所不同,但是基本思想是一样的,都是从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和经济环境这几个主要方面来评价。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飞速前进,评价体系具体含义不会遭受改变,但内容侧重上会有所不同。
3. 互联网金融与区域金融
国内外文献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既给区域金融中心带来了机遇,也对其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2015)认为互联网金融丰富了金融中心建设的内涵,同时也弱化金融要素地理集聚的重要性,改变工业化时代信息流控制方向,使鼓励创新与有效监管的陷入两难困境。汪星星(2015)认为互联网金融一方面使资金融通集散能力加强,调整了区域经济发展格局,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也使得传统金融机构发展受到挤压,监管约束不到位带来了很多问题。申蕾(2015)指出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让金融中心获得更多优质资源,促进金融创新产品质量的提高和金融信用体系的完善,提升金融中心的核心竞争力,也指出互联网金融将对传统金融体制产生剧烈冲击,存在披露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