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下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21 16:23:21
目的
实现金融普惠是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主要目标。
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是通过对供给端的结构性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解放生产力。伴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到来,我国社会经济增长正在从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转型,这一转变需要能够为所有消费者、所有具有小型化、专业化、丰富化特点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普惠型金融。让每一个消费者和小微型经济主体得到可承担的金融服务,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缓解农村金融市场上长期存在的供需不均衡的矛盾,以新理念、新技术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质量,解决农户和小微型经济主体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问题。这与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目标是一致的,高效率、可持续、包容性的普惠金融体系意味着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稳健、发展可持续,才能长期为农村的家庭和企业提供价格合理的各种金融服务。
此外,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强调通过提升供给体系的效率来实现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本质上与G20 杭州峰会所提出的“数字普惠金融”内涵高度一致,即在保持金融机构运行稳健的基础上以更高效的创新技术手段向社会各阶层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金融服务。因此建设高效率、可持续、包容性的普惠金融体系是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内在要求和核心目标。
国内外研究现状
近年来我国从重点关注银行信贷可获得性到着眼于“宽内涵”“多维度”的普惠金融。我国普惠金融目前尚存较大的问题:一是目前我国金融组织体系还不够健全,机构类型、数量较少;二是普惠金融供给的金融服务及产品本身也存在品种单调、创新不足等问题,尽管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金融创新的人力、物力、财力多渠道扶持力度,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缓解了我国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普惠金融供给不足的现状,但要达到普惠民生的高度还是任重道远的。
在国际上,目前二十国集团已经成立了普惠金融专家组,推动成立了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在世界范围内还成立了普惠金融联盟等专门性国际组织,组织研究普惠金融指标体系,评估各国普惠金融推进程度和金融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