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的经济调节机制与效应文献综述
2020-05-01 08:42:05
文 献 综 述 (一)数字货币的概念 数字货币作为虚拟经济和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背景下产生的新兴事物,在概念的界定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
在早期,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概念经常混淆,但不容置疑的是,数字货币有别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在虚拟世界跟现实有连接的情况下,虚拟的货币才有其现实价值,而数字货币是一种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的功能。
李建军和朱烨辰(2017)认为数字货币来源于电子支付,是由电子货币、虚拟货币演化而来,又逐渐与电子货币和网络虚拟货币相区别,他们认为数字货币的形式演变与技术进步密切相关,数字货币是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与发展的,数字货币的发展与支付环境密切相关,而支付技术的不断进步也会为数字货币形态的演进与创新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关于数字货币内涵的界定,是一个伴随实践的发展而逐步深化认知的过程。
国际清算银行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换发挥交易流通、记账单位及价值储存的功能。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数字货币代表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且基于电子形式获取,从而实现存储和交易等多种用途。
目前学术成果中对数字货币内涵进行明确定义的并不多,大多数学者直接沿用了各国政府发布的定义,一部分学者对数字货币的内涵进行了讨论和拓展。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王永红(2016)认为,数字货币是指由货币当局发行、存储于电子设备、具有现金特性、并能够逐步替代现金和银行账户相关联的记账式的货币的价值载体。
刘剑雄和薛白(2016)认为数字货币是依托节点网络,通过复杂的加密算法而产生的一种去中心化的货币,数字货币不存在发行主体,其开放的算法模式使每个人都能够参与发行,不会产生铸币税、通货膨胀等问题,交易的完成需要在网络的各个节点进行确认,交易过程安全性较高。
数字货币真正意义上进入大众视野是从比特币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