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信息披露研究文献综述
2021-12-12 21:35:36
文献综述—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信息披露研究
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在金融市场出现的历程以及带来的问题相关文献:
套期保值早在贸易中就出现,当时商品生产者和批发商在商品交易中卖出远期交易合同而使商品价格得以保障,从而消除商品价格的季节性风险。期货市场出现以后,交易者广泛地运用期货市场来买卖期货合约,以消除现货或预期持有现货的价格风险。(高勇,2008)。
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对套期保值的定义为“套期保值是企业为了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等,指定一项或多项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发生变动,预期抵消被套项目部分或全部公允价值或者现金流量变动”。我国衍生品市场就利用套期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的时间较短且经验不足,出现较多企业进行套期保值失败结果导致企业发生巨额亏损甚至破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第三章“金融工具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对于各类金融工具的披露可以大致分为对金融工具本身及其风险的有关描述性信息和以资产负债表日为基准的数量信息。
其中对于金融工具,比如套期保值的信息披露要求除了套期关系、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性质等描述性信息外,涉及的数量信息只包括期间、公允价值及相关利得、损失等。另外,该文献还指出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公允价值日常波动的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以及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经营影响的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依旧是需要特别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葛家澎,陈箭深(1995)提出在金融创新在给金融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时,也给金融管制机制的管理监督甚至各国政府货币政策的执行者带来了新的挑战。
对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尤其是利用创新金融工具进行投机的参与者来说,“杠杆效应”带来的丰厚报酬同时意味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张园(2017)发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金融自由化不断发展和深化,对世界经济都造成了强烈的冲击,与此同时也加剧了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