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载电子设备的视听-手册NHTSA司机分心指南外文翻译资料
2022-09-25 16: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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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车载电子设备的视听-手册NHTSA司机分心指南
NHTSA指南不包括在一些联盟指导原则内。虽然NHTSA原则上同意,但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认为,这些排除原则并不适用于那些包含在NHTSA指南的内容。
对于排除性原则和他们为什么遭受排除的原因,如下:
原则1.1:系统应设并配备按照有关法规,标准,以及车辆和零部件制造商对车辆安装该系统的说明。
NHTSA当决定在哪里定位他们车辆内的设备时,所订下的标准,汽车制造商将遵循这一原则。然而,对于 NHTSA所提出的原则,用现有的设备测量核查很困难。这条原则的联盟准则验证部分没有提供多少指导;它只是规定:
设计通过适当的方式确认和验证,这种方式可通过相关标准,法规或制造商特定的指令指定。
如上所述,NHTSA打算监测车辆是否符合这些准则,以帮助确定其有效性和效率。因此,对于评估NHTSA附件所存在的不合理的方法,NHTSA不包括这些方法所涉及的原则原理。但是NHTSA很难做到这一点,至少在一些没有权限获取信息设备上,这些信息被制造商所知晓,但对NHTSA没有权限知晓。基于这些原因,对于NHTSA去发展在这项原则需要监控附件的方法上,我们不认为他是可行。
bull;原则1.5:视觉显示器的设计和安装,以降低或减少眩光和反射。
汽车制造商报告说,他们会遵循这个原则,当他们决定在哪里安装他们的车辆定位设备时。此外,由NHTSA所进行的设备核查所要满足这个条件是很困难的。这条联盟所设定的准则验证部分再次没有提供太多的指导意见;它只是规定:
验证必须通过适当方法(例如,分析,检验,论证,或测试)来完成。
此外,在设备眩光和反射接口只能间接导致司机分心(从而影响安全)。最后,眩光和反射减少和最小化是一个复杂综合的问题,最好是留给汽车设计师。对于所有这些原因,现在这个时候NHTSA去发展需要监测遵守这个原则的复杂的方法似乎并不可行。
bull;5.1原则:对于驾驶者完成正确安装和维护的安全相关方面,系统应具备足够内容说明的说明书。
bull;原则
bull;5.2原则:安全提示应该是正确的和简单的。
bull;5.3原则:系统指令应该在一个语言或形式,旨在通过根据授权或接受区域实践来被驾驶者理解。
bull;5.4原则:本说明应该清楚合理的区分以下两个方面的系统:一个是在驾驶员驾驶时打算使用的系统内容,另外一个是在驾驶时不打算使用的系统内容(如特定的功能,菜单,等等)
这四个原则涉及到的被提供给驾驶者的指令充分性。 NHTSA不具有目标装置,以确定潜在的广阔范围的装置的指令的命令是否适当。因此,我们从NHTSA指南排除这四项原则。
bull;5.5原则:如果特殊的技能需要使用系统或产品不适合特定用户,产品信息应该标识清楚。
bull;5.6原则:系统使用提供给客户表示内容(例如描述,照片和素描),既不应该产生潜在用户的一部分不切实际的期望,也不鼓励不安全或非法使用。
这两个原则涉及到在关于由车辆制造商提供给驾驶员的装置信息的内容是否适当。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决定汽车制造商提供给驾驶者的信息内容的合理性,NHTSA不认为这种做法是争取合理的。因此,我们都排除来自NHTSA指引的这些原则。
C国际协调和自愿共识标准
由于在许多国家设计的汽车在美国销售,并且在美国设计的汽车在多个国家均有销售,汽车制造商希望国际统一规定的愿望是明确的,这是NHTSA知道的事实。不幸的是,对于全面的,国际上统一的,用于司机分心预防和减少的指导方针,目前还不存在。(虽然在联盟和欧洲准则之间存在高程度的的相似性,这一现实是走向国际协调一个良好的开端,NHTSA希望看到更严格,以更好地保护驾车人士安全准则的提出。)在国际和自愿共识标准存在的地方,即是NHTSA的指导方针发挥部分效用的时候,他们一直在仔细考虑并在适当的时候使用。具体来说,执行遮挡测试,NHTSA已使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标准。道路车辆—交通信息和控制系统的人类工效学方面—以阻断的方法来评估由于使用车内的系统视觉需求。”此外,NHTSA已使用SAE地面车辆推荐做法J941-2010“,”机动车驾驶员“眼位置”,“公布2010年3月16日,以确定驾驶员的眼点确定向下的视角来显示设备时。
NHTSA希望,在未来,将有可能发展NHTSA准则纳入一个国际统一的做法。本节的其余部分由在NHTSA指南的详细讨论和重大项目的理由。
D.一般责任的声明
新的车载技术正在以极快的速度被开发出来。 NHTSA没有资源评估每个被引入车辆之前新装置的安全性问题。这种做法将大大延缓新技术的引进速度进入车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根据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的要求,每个制造商承担,他们生产出的汽车产品主要责任,这种要求本身就是不必要的。产生的机动车辆设备的车辆或项目,要么不符合FMVSS的或包含缺陷产生不合理的风险安全必须召回车辆或设备,并提供业主补救。
因此,部分已被列入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指引强调,要保护美国人民的福利;制造商有责任克制性地采取引进新型车内设备,对于公共驾驶而言,这些设备将会创造不合理的风险。
E.领域范围—对于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准则适当的设备。
NHTSA的准则是适合所有信息,导航,通信和被车辆制造商集成到车载系统的娱乐系统。需要注意的是,不像联盟准则,这些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指南被认为是适合于常规和先进的品种信息,导航,通信和娱乐系统。
NHTSA的准则是不适合碰撞警告或车辆控制系统。这些系统的目的,以帮助驾驶员控制车辆,避免碰撞,并因此被捕获驾驶员的驾驶意图。碰撞预警系统的目的,特别是迅速提醒驾驶员不安全状态和激励的驱动程序,以控制输入,以努力避免崩溃。从这种类型的系统所产生的最小化分心想法与他们的目的存在对立冲突—提供安全警告对于不留神的驾驶者。
此外,其它常规的控制和显示诸如供热通风空气调节(HVAC),仪表板的仪表和信号装置等,也都是外的范围为NHTSA准则。这是因为,操作车辆控制系统和观察相关显示器是主要的驱动任务的一部分,并且因此不被认为是一个分心。此外,试图将包括这些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准则的范围,这些设备有可能导致与当前或未来可能出现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冲突。
F.任务的定义
NHTSA负责弗吉尼亚理工大学运输研究所(VTTI)检查任务的指引联盟现有定义,以评估
是否可以对作出的定义进行改进。除了查看联盟准则,VTTI采访了来自学术界,政府和工业界对他们的使用9外部专家,以获取他们对于该联盟的准则定义可能的改进意见。
VTTI的采访发现,专家们普遍感到满意任务的联盟准则定义,但认为它可以使用一些澄清。根据他们的自我报告,除了对于精确的开始点和任务的结束点,专家们一般采用的是联盟的定义任务。对于评估第二任务在驾驶时由于他对于驾驶性能的最小化影响而因此顾及到的安全性问题,,这些差异可能会影响一个任务是否符合验收可接受的标准。
对此VTTI专家组工作的更多细节将在2012年NHTSA报告中总结。
已在NHTSA准则被采纳的一个VTTI建议是强调,只有可以合理地进行试验任务,应进行测试,也就是说,不测试任务是持续时间无界,不测试任务有没有可测量的幅度或不会。因此,VTTI建议NHTSA指任务在NHTSA准则可测试任务。这些可测试任务必须在其数据采集的开始时间和数据采集结束出现,这应该解决各种专家之间在任务的起点和终点的这一问题上的分歧以及定义的点。
最后,VTTI建议NHTSA提供额外的说明信息和关于可测试任务定义的例子。这些信息将在即将NHTSA技术报告提供。
G.封闭的定义
为了达到NHTSA准则的目标,如果任务不符合指南标准(或设备所固有的分心,如全动态视频显示器)应被禁用,因此,他们将无法向驾驶员访问(即,被锁定出)而驱动机动车。
2009年10月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颁布行政“在驾驶时,联邦领导集体对降低短信的命令。指示联邦雇员和承包商不执行短信,而驾驶一个美国政府拥有的车辆,在驾驶自己的私人汽车官方,美国政府,企业,还是在驾驶和使用美国政府拥有的电子设备。执行顺序定义行车如下:
驾驶意味着一个在开放式的道路上发动机在打开状态下的汽车,因为交通,交通灯或停车标志,或其他而暂时性静止。对于一个正在呈现操作状态的发动机车辆,不管它有没有在运作状态,在积极的道路,如果关闭,并已停止在一个位置,并且可以安全地保持静止,这种案例是不包含在内。
NHTSA提议使其在这些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指导方针与驾驶的行政命令定义一致的情况下对驾驶进行定义。但是,由于这些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指南旨在为汽车制造商设计的车内电子综合设备接口,该机构正在提议中的车辆的状态,而不是司机的行为条款框架的定义。具体地,NHTSA准则建议禁用不合理分心任务或驾驶时设备。为NHTSA准则,而驾驶被定义为在没有停车状态下,任何时间在车辆的引擎被接通和它的传输(用于自动变速器的车辆;用于手动变速器的车辆,这会更改当传输是不是中性或驻车制动器是关)
H.本身锁定
当司机开车时,车内车载设备任务被司机认为在性能上市不安全的, NHTSA对于这套设备任务包含一个本身锁定的推荐名单。本身锁定超时是基于是公共政策或法律的。他们都是为了通过车辆驾驶员对于性能不是显然是不合适的,而驾驶或车内装置的任务的人(如照片或图形移动或静止的不相关的驾驶图像)为其使用的基于任务的测试模式,以确定为表现一任务的可接受驾驶时不会由于该任务工作是在一些方面中无界
它们为了车内设备任务,这个任务或者显然当驾驶员驾驶的时候在性能方面是不合适的,或者是当驾驶者驾驶时在性能方面被用来决定任务的可接受度的基于任务试验的图表。
经过再三考虑,NHTSA已决定建议使用被认为是适合本身的基础上锁定了的任务,如以下列表:
显示不相关的行车照片或图形移动的视觉图像。这将包括诸如视频电话和其他形式的视频通信,以及预先录制的录像和电视。认为是与驱动图像包括即在监测车辆乘员状态,机动车辆,或在路线规划协助的有用信息。总之,驱动程序的控制下,滚动列表不应该是显著分心地以按照这些准则NHTSA方式提供信息。视觉形象描绘了车辆周围的盲区地区将被视为关系到驾驶任务的信息。另外,涉及到汽车的附近的天气信息,预定航线信息或紧急信息都被认为是相关的驾驶信息。
显示不相关的行车照片或图形静态的视觉图像。这将包括专辑封面和个人照片,等等。
bull;自动滚动文本。
bull;手动输入文字
bull;驾驶员应任务的过程中表现不输入超过6个按钮或按键。此限制是基于每个按钮或按键和NHTSA的度最大值2.0秒的假设司机的眼睛,越野时允许总的眼睛,越野时间12.0秒的任务。
bull;读取超过30个字符,其中不包括标点符号视觉呈现的文本。该字符数限制是从JAMA采取的准则,旨在防止此类任务,短信朗读,阅读电子书籍和手动上网浏览。正如加拿大运输部指出.
NHTSA认为,所有这些活动要么是对于驾驶者的性能明显是不合适的,或者那些用于确定在一个接着一个任务基础上锁定超时的基于任务的测试模式,将无法正常工作。(例如,观看视频图像不相关的驾驶,观看不相关的驾驶,并自动滚动文本的静态图像)或者两者都有。
按照规定在FMVSS 111号因为这些信息驱动相关的允许的情况下,为提高安全性的目的,倒车影像的呈现为帮助驾驶员在车辆检测障碍物的路径支持动作时的目的不应该被锁定。
I.方向盘安装控制限制
NHTSA的指南建议所有设备的功能通过视觉的人工交互的驱动程序访问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在大多数,在驾驶时,要在司机的手一认为合适的性能驾驶。
对于设备控制位于方向盘的设备,联盟规定,对于双手同时手动输入的设备,是不被允许的,除了下列条件:其中一个的手保持只有一个手指输入(例如,类似于按“移动”在键盘上)。经过适当考虑,NHTSA决定是不适用这个例外。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而言,需要双手同时使用任务,即使其中只有一个单一的手指输入从一个方面的要求,将导致不安全的情况。因此,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建议反对驾驶员利用这个两个手同时控制的特殊案例实现(使通过界面或接口)接合。
J.最大向下视角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指导方针建议,每个设备的有效显示区域位置应接近驾驶者的视线,司机的视线可行。他们包括一个特定的建议,每一个显示菜单为最大向下看角的几何中心。
要确定显示的向下观看角度,必须选择一个额定驱动眼点。NHTSA建议名义驾驶员眼睛点被包含在2010年3月修订的建议做法J941-”motor车辆驾驶员的眼睛位置的每个设备菜单的显示(S)应安装在一个位置向下的视角,在每个有效显示区域的几何中心测量,小于至少有以下两个角度
·最大的向下角
·最大向下角。二维最大向下角等于:
·为车辆的高度为额定驱动眼点小于或等于地面1700毫米30度。
·下面的方程为额定驱动眼睛点高度大于1700毫米以上的地面
对于最大显示向下看角方面的这些建议和那些联盟包括的指南是相同的,除了名义司机的眼睛点是略有不同。联盟规定的标称的驾驶员眼睛点在SAE六月1997修订规定的角度推荐实践联盟指南,然后添加8.4毫米到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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